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鄭明岡,曹立珊神父,陳敏先

 〔中央社〕台灣退休國中教師陳敏先6月單騎自台灣出發,展開兩個月的「單車生態文化和平之旅」,13日抵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中華民國駐歐洲聯盟兼駐比利時代表林永樂親自接待。

篤信天主教的陳敏先現年62歲,5年前因大腸腫瘤手術,歷經生死交關,開始認真思考如何發揮個人力量,向世人宣揚愛地球與天主教價值重要性。

陳敏先規劃的單車生態文化和平之旅,全程1萬4000公里,繞行全球5大洲,向外國友人介紹台灣好山好水及傳播宗教信仰的喜樂與平安。

許多比利時天主教傳教士也曾在台灣留下基督的愛與關懷,像是為離島馬祖奉獻35年的「馬祖媽媽」石仁愛修女,天主教光仁小學是由比利時聖母聖心會創辦。陳敏先途經在台服務的外籍傳教士故鄉時,順道轉達台灣人民謝意。

林永樂說,敬佩陳敏先單騎闖天涯的勇氣和毅力,肯定他積極宣揚台灣正面形象,以及肩負生態環保的使命感,更邀請代表處同仁跟他分享心路歷程。

陳敏先則是感謝駐外單位給予他的協助與照顧,更深深體會享有申根免簽證的便利與經濟效益。他預定在布魯塞爾停留3天,15日前往德國科隆,20日由法蘭克福搭機返台,結束這趟歐洲行。



進行單車生態文化和平之旅的台灣退休國中老師陳敏先(中),8日(當地時間)抵羅馬展開歐洲行程,與駐教廷大使王豫元(左)及柯建融神父在梵蒂岡合影。(駐教廷大使館提供)

  台灣退休國中老師陳敏先正在全球進行「單車生態文化 和平之旅」,日前他在停留義大利期間,中華民國駐教廷大使王豫元特別安排陳敏先接受「梵蒂岡廣播電台」專訪,並陪同拜會也喜愛騎自行車的教廷「社會傳播委 員會」秘書長泰伊蒙席、天主教耶穌會柯建融神父等人,與外國友人一起分享此行甘苦。

  62歲、虔誠天主教徒的陳敏先,在接受梵蒂岡媒體專訪及拜會教廷高層時表示,5年前因大腸腫瘤動手術,在歷經生死關頭後,開始認真思考如何運用個人小小力量來向世人宣達愛護地球及天主教會價值的重要性。

  梵蒂岡友人在瞭解陳敏先個人經歷及散播宗教價值的遠大理想後,都感動不已,並在陳敏先隨身所攜且印有中華民國及教廷國旗的環歐行程圖上,簽名留念,並寫下祝福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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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山

鄭明岡簡介
一一116期     2012.7.5-7.18
 鄭明岡村長與太魯閣族人的因緣  / 鄭少凡

花蓮太魯閣布洛灣台地的頂端,有著一家特別的渡假村――立德布洛灣山月村,這是太魯格國家公園委外經營的渡假飯店。整個渡假村被群山包圍,坐在房間就可望見對面雲霧飄渺的山峰。
今年4月,山月村正式取得國際「永續生態認證」標章,這是台灣第一個、也是目前唯一獲得該認證的業者……



獲贈2011年10月的DVD 紋面文化傳承

山月村之歌

山月村之歌

山月村之歌



  本書為作者近年發表之散文合輯,內容分為三輯。
  第一輯以太魯閣山月村及個人生活體驗為描寫主題──作者的大弟明崗為了照顧太魯 閣族,執意放棄原本飯店高薪,標下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山月村,除僱用太魯閣族人為員工外,積極將無窮的創意、巧思融入山月村的經營,例如桌椅自己雕刻、製 作,極富原住民風味,還深得名作家羅門和蓉子的喜愛。經營山月村雖然艱難,幸賴鄭明娳老師一家人支持,她說:「自從大弟接手小小的山月村,我特別感覺到兄 弟姊妹的愛和力,都匯集、凝聚了起來,大家齊心支持明崗為原住民服務的願望」。
  第二輯,書寫閱讀輯經歷所識、卓具風采足為典範之人物 ──現代的社會變遷急速變化,大家忙於學習、忙於工作、甚至忙於競爭,對於道德品行操守,相對日趨疏忽,作者特別評選出幾位傑出人士,如已故諧星許不了、 偉大文人胡適以及林語堂等、操守高傑的前行政院長孫運璿、《天下雜誌》發行人殷允芃、作家綺君和蓉子、加拿大已故總理特魯多…等,讀之不禁令人心嚮往之, 進而思考學習之。
  第三輯,身處當下社會環境,仍心存善念努力教化,寄予人心重振、希望復燃──作者雜記生活所看、所聽、所聞,並抒發所想、所感,鼓勵大眾即使身處飛躍的現代,仍可調整腳步、抱持希望,勇往邁進。


作者簡介
鄭明娳
台灣師大國文研究所畢業。國家文學博士。曾任師大國文系教授,現任東吳大學中文系教授。著有《教授的底牌》等21種,編有《台灣散文選》等29種。曾獲國家文藝文藝理論獎、中山文藝散文創作獎、十大傑出青年金手獎等1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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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貧窮願發威! 教會贏得神父遺產
〔記 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前衛道中學董事長曹立珊神父,以99歲高齡過世後,國有財產局主張為其遺產管理人,曹神父所屬的「天主教耀漢小兄弟會」則提告,指曹 早已立下「貧窮願」,將一切財產歸該會所有;法官傳喚衛道中學校長及天主教台中教區副主教等人作證,證實神父必須立下誓言、將財產歸於所屬教會,判耀漢小 兄弟會勝訴。
曹立珊神父1913年出生於中國河北,1935年發願成為神父,來台後在台中市建立「天主教耀漢小兄弟會」會院及初學院,並擔任台中市衛道中學及育仁小學的董事長等職務,退休後回歸耀漢小兄弟會,直到去年1月過世。
擁4筆土地1棟屋
曹 神父終身未婚,並無子孫,他過世後,位於台中市北區的4筆土地及1棟房屋,國有財產局主張為其遺產管理人,但曹神父所屬「天主教耀漢小兄弟會」提告,以曹 神父在世時已立下「貧窮願」,財產全歸該會所有,並提出曹神父親筆簽名的「死因贈與契約」(指贈與人死亡時始發生效力之贈與)做為證據。
神父在世都發過願
法 院審理時,國有財產局認為該契約大都為電腦打字字體,只有簽名部份為手書,不符合「自書遺囑」要件——自書遺囑者,應自書(親筆書寫)遺囑全文。但法官傳 喚天主教台中教區副主教徐世昭出庭作證,他表示,每位天主教神父在世時都發過願,死後將遺產贈與其所屬教會,這是天主教眾所周知之規矩;衛道中學校長陳秋 敏也表示,神父、修女入會後,就沒有私人財產,其發願死後將名下財產贈與教會,沒有例外。
法官審理後,認定依天主教之教義及習慣,這份死因贈與契約成立,判耀漢小兄弟會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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