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 星期五

錢志健:香港銀行家投入佔中運動;許杏宜律師 <在每個城市,你只需要帶走本事及故事:我在香港工作的經驗與心得>


香港銀行家投入佔中運動

在大批群眾本週走上香港街頭表達對北京收緊控制的怒火時,另一群出乎意料的族群也在抗議行列中:富有的金融家們正挺身抵抗大陸對香港市場和政治環境的影響。
Pro-demokratische Demonstration in Hongkong 01.07.2014
(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街頭的抗議者被雨水淋得渾身濕透。根據主辦方估計,參與抗議的民眾創達到紀錄的50萬人。走在這群抗議者間的還有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Edward Chin)。
直至今年為止,46歲的錢志健從未想過參加政治組織。但與許多香港人一樣,他對中國共產黨統治者的影響力越發感到擔憂--特別是北京堅持,2017年選舉香港下屆領導人時,參選人必須是受到認可的"愛國者"。
在今年三月與 佔中運動其中一名領導人戴耀廷會面後,錢志健也參與了該組織。由一群活動人士所組織的"佔領中環"已崛起成為香港的強大勢力。佔中運動威脅,若其選舉改革訴求無法獲得實現,將以大規模抗議活動使香港中央金融區陷入癱瘓。在上述背景下,如今銀行家也加入佔中運動,著實令人詫異。
錢志健和其他金融家已在佔中運動中自成一派。中國對香港金融界擁有強大影響力,對這些金融家而言,參與民主運動意味著有機會表達自己對於這一現象的擔憂。
錢志健的派系擁有70名成員,分別來自各大銀行和投資機構。雖然人員數量只佔香港龐大銀行業者的一小部分,但他們已成為抗議活動中不可忽視的力量,以反對中國資金和裙帶關係在銀行業日益增長的影響力。
戴耀廷對法新社表示:"他們相當特殊。在佔中運動中,他們是同類派系中最積極的一個。"
Pro-demokratische Demonstration in Hongkong 01.07.2014
香港回歸17週年紀念日,數十萬民眾舉行大遊行
來自該派系的資金帶來莫大幫助--在短短數月內,銀行家們為佔中運動的廣告及活動投入數万美金。全然獨立於佔中運動的預算和議程允許該派系專著於金融腐敗和移民政策等議題,這些問題並不是"核心"抗議者的優先事項。
錢志健表示,需要資金時,他們只需要幾天的時間在派系間相互籌款,然後簽立支票。
對裙帶關係的擔憂
香港是亞洲金融中心,令香港引以為傲的是其低貪污率,以及該市能以有利稅率和重商政策吸引國際企業。但共同基金公司行銷經理、佔中運動金融組成員Lai Chong Au相信,上述情形正面臨快速轉變,習慣"靠關係" 的大陸金融家們期望在香港做生意時也能採取同一模式。
她指出,這些大陸投資者能輕易向家人、政府官員友人或政府籌措一、兩百萬美元的資金。她所任職的公司正逐漸接受大陸所提供的機會。對此她警告稱,這可能使其失去與西方企業建立起的聯結。
JP Morgan Chase Los Angeles
摩根大通等公司被指責聘用“太子黨”
"我們必須確保所有國際公司都能愉快地在香港經商。如果失去了這些,我們便會喪失優勢。"
長時間以來,包括 摩根大通和高盛在內的美國投資銀行被指控其香港辦公室聘僱高官子女"太子黨",以提昇在大陸經商的成功機會。
爭取公平競爭機會
在部分情況下,企業老闆對大陸勢力的默許以及員工對此類影響力的不滿情緒正爆發開來。上週被稱為"會計界四大"的安永、畢馬威、德勤·關黃陳方及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發表聲明,指責佔中運動危及香港的穩定。其員工數日後在當地報紙上刊登廣告反擊稱,"你老闆的聲明,不代表我的立場"。
"會計及金融界的團結表態,顯示出他們在乎而且不會販賣自己的良知,只為了做成生意。"目前在澳洲大學授課的前香港金融專家Chrisann Palm如是說。
對錢志健而言,佔中運動只是個更大型活動的起點。"我們為了公平競爭和公平影響而奮戰,"他如此說道。"最終的目標不是佔領街頭--而所有人都知道這一點。"
來源:法新社編譯:張筠青
責編:石濤



Alicia Hsingi Hsu


全國律師月刊之前跟我邀稿,希望我在他們五月號<如何培養國際化法律人才>的專刊上,談一下我在香港的工作經驗,及給有志國際化的律師一些具體建議。雜誌日前已出刊,下面是我的文章:

<在每個城市,你只需要帶走本事及故事:我在香港工作的經驗與心得>

許杏宜律師


起床後,人還在半夢半醒之間,卻不自覺地往信箱的方向走。信箱裡幾封信靜靜地躺著,毫無意外的,全是律師事務所寄來的拒絕信。

2007年春天,當時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攻讀法學碩士的我,開始了一連串丟履歷、被拒絕、丟履歷、參加面試、又被拒絕的找工作過程。在去美國攻讀法學碩士學位前,我在台灣僅有一年多的律師執業經驗,主要專攻金融資產證券化及金融機構的併購與上市。2007年的美國及全球經濟處於牛市的狀態,當時的應屆畢業生找工作相對容易;但如果鎖定的工作地點是華爾街或其他幾個國際金融中心,仍少不了一場硬仗要打。那時候的我,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打開信箱,看看收到了幾封拒絕信。後來拒絕信收多了,我甚至能夠阿Q地自娛,比較哪一封拒絕信寫的最文情並茂。

在一連串的嘗試、電話面試及親身面試後,我終於拿到了香港律師事務所的職位。於是2007年7月考完紐約州律師執照後,我就拎著兩個行李箱,從五光十色的紐約,飛往另外一個也是五光十色的城市香港,開始我在這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律師生涯。

我加入的是一家香港最老的律師事務所,有一百六十多年歷史;以律師人數來看,幾乎也是香港最大的獨立律師事務所。該所在每個法律方面都有提供服務,其中尤以金融服務及智慧財產權領域為長,執業界牛耳多年。我在這家律師事務所協助客戶設立開曼群島的避險基金及私募股權基金,同時也協助基金經理客戶進入中國大陸從事投資,甚至是在當地成立或收購基金管理公司。

三年後,一樣待在香港,我加入了一家總部在英國的全球前十大律師事務所。這一家在英國工業革命時期就已經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為英美律師圈中俗稱”Magic Circle”的成員,在全球約莫有2,400多名律師。在這家律師事務所工作的期間,我一開始負責有關香港證券、銀行及保險方面的金融法規諮詢,後來也開始從事人民幣債券(即俗稱的「點心債」)、美金高收益債券、公司上市(IPO)及併購等資本市場及公司商務的法律業務。

在跨國事務所的體驗

在香港工作前後六年,我經常被問到在香港執業和在台北工作有什麼不同。

專精再專精

首先,是分工化的程度。在台灣,律師只大略分為訴訟及非訟兩類,即使是個別律師在非訟或訴訟裡有專攻的議題領域,但大部分的律師實際工作內容均涉及了廣泛的案件類型。相較之下,香港的律師事務所強調專業化,除了小型律師事務所受限於規模而無法細化分工外,跨國律師事務所一般都會將內部細分成公司(corporate)、資本市場(capital markets)、訴訟、智慧財產權、銀行融資(banking)、稅務、不動產、勞動、投資基金、競爭及反托拉斯等部門。有的事務所甚至還會再做更細的分類,例如將資本市場再細分成債券市場(即俗稱的DCM)及股票市場(即所謂的ECM)。在專業分工的原則下,每個部門的律師通常就做各自部門的案件,很少會再跨足到其他部門領域。個別律師即使有心轉換到其他的部門,除非事務所的鼎力支持,否則通常會面臨到年資及敘薪被打折扣的問題。細密化的分工對律師個人發展是好是壞,這個問題見仁見智,但整體來說,專業化分工確實能夠幫助新進律師較快地建立起專業知識,對客戶及事務所來說,也是個較符合成本效益的效率做法。

做個team player

與分工細密相關的,是對團隊合作的重視。在台灣,除了少數的大案子外,要求多個律師以團隊的方式進行工作是較少見的。在香港,由於跨國律師事務所所接到的案子通常規模較大、涉及的面向較廣,因此常無法只靠一個部門、或一個城市的同事來完成,跨部門、跨城市的合作就成了常態。例如,一個併購案就至少會需要公司、智慧財產權、稅務、勞動及競爭及反托拉斯部門的律師一同參與。如果併購一方的對象在其他國家有業務或財產時(相當常見),更少不了其他城市律師的協助,也因此一個大規模的跨國併購案,有時用上一百多個律師一點都不稀奇。律師這個行業,通常是獨立工作多、團隊合作少,但要在跨國律師事務所工作,協調溝通的團隊合作能力心就顯得格外重要。跨國律師事務所在徵才時,也絕對會將律師是否有跟其他人團隊合作的能力納入考慮。

沒有夠好,只有更好

大部分的跨國律師事務所對於律師都會有一套完整的訓練及考核制度,這些訓練考核制度多以律師的執業年資(PQE, Post-Qualification Experience)為經,根據律師執業年資的時間來判斷要求律師該有什麼樣的法律上及非法律上的能力,並依此實行相對應的訓練及考核。要當好一個律師不是只需要懂法律,因此除了定期安排的法律課程外,跨國律師事務所更會強調「管理」的面向,舉凡客戶管理、專案管理、溝通協調、時間管理及成本控制等等,各方面的訓練一應俱全。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我曾在加入事務所後不久就被派到總部去參加管理訓練課程。這個訓練課程的目的是在提升律師溝通及說服的軟性技巧(soft skill),同時也希望律師能藉由參與這樣的訓練課程,培養出對事務所的向心力。在這個訓練課程中,除了專業講師教授溝通技巧外,甚至還有律師和演員等組成的專業顧問公司扮演不同情境下的客戶及同事,測試我們溝通及反應的能力。我還記得我當時抽到的題目是去拜訪一個跟事務所有過不愉快合作經驗的客戶,我和另外一位同事必須在有限時間裡平息客戶的怒氣,並試著重建客戶對我們的信任。看到這,或許你會開始覺得跨國律師事務所相當重視人才的培育。是的,這其實也說明了為何跨國律師事務所選才上面通常有層層的關卡,要拿到一個職位有時會花上好幾個月:培養一個律師要花這麼多的心思、投注這麼多的成本,怎能不小心細選一個真正有心有潛力的人才?

你需要蠻牛

另外一個少不了要談的是瘋狂的工作時間。在中環跟律師朋友約吃飯,你常可以看到對方每幾分鐘就開始檢查黑莓機,有時你會懷疑對方沒了黑莓機是否還能夠活下去。其實在香港,並不是所有的律師事務所都要求長時間的工作,有部分的律師事務所其實就以工作及生活並重的工作型態來吸引人才。工作時間的長短,除了受到淡旺季及事務所文化的因素影響外,最主要跟執業領域有關。一般說來,做公司、併購、上市及債券發行等以交易為主要內容的領域,工時多半較長,晚上九點或十點下班稀鬆平常;當案子進入送件或交割的重要階段時,通霄工作更是理所當然,用「日以繼夜」來形容真的一點都不誇張。例如,某天我在辦公室加班到午夜,桌上電話鈴聲響起,原來是某位合夥律師,他猜測我應該還在辦公室,因此就直接打了辦公室的電話給我。另外,跨國事務所幾乎都會配給每位律師一台黑莓機,黑莓機雖然方便律師能夠掌握客戶信息及案件進度,但同時也造成了客對律師必須盡速回覆的期待。有時案件進行得如火如荼時,許多同事睡覺甚至會把黑莓機擺在枕頭的旁邊。長時間工作對個人的體力、耐力及抗壓性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也迫使很多律師犧牲了家庭生活,因此儘管跨國律師事務所給的薪水相當高,每年都還是有不少律師退出這個市場。

世界一家

在跨國事務所工作,一個很大的樂趣是你會碰到來自五湖四海的人,你的客戶和同事有著跟你不一樣的髮色,說著不同的語言,談著不同的話題。會說英文及能聽不同的口音,充其量只是能夠和大家一起工作;如果想要跟客戶和同事建立起較為深厚的情誼,就需要具備對不同文化的認識及開闊的心胸。如果平時就常留心世界大事、喜愛旅遊、經常運動、甚至是喜歡看外國影集,那麼就比較容易跟客戶和同事有共同的話題而拉近距離,否則就容易因為文化隔閡而使得交往流於表面。在世界一家的環境下,比較大的忌諱是政治和宗教問題─我周圍就曾經發生某同事誤傳了一則政治諷刺漫畫給其他不同立場的同事,導致辦公室的氣氛大變。這種行為在跨國律師事務所被認為是相當的不專業,因此除非你確定對方完全不介意,否則大家都會有意識地避開政治及宗教方面的問題。

在香港工作前後六年,總的來說,我的日子過得緊湊而充實。香港在這段期間經歷了兩個景氣循環、兩任特首、不斷冒竄出來的莎莎、周大福,和數不清的裁員、招募及再裁員。我的經驗擴充不僅是在法律專業上的,更還包含了文化上及生活上的。律師是一個相對來說較受地域限制的行業,能有機會加入這個國際金融中心,與其他各國人才交流,我由衷感到幸運及感恩。

對他國法律人才生涯發展的觀察

香港在法律體系上屬英美法系,因此除了香港執照的律師外,跨國律師事務所裡的律師以英、美、澳洲、紐西蘭及新加坡等英美法系國家為主,當然,這也跟跨國事務所總部多設於英美有關。撇開美國是學士後的法學教育不談,英國、香港、紐澳及新加坡等地在大學階段即設有法律系,法律系學生在大學畢業後依照該國的制度參加律師考試(如澳洲)或就讀本地法律課程訓練 (如英國及香港),然後在律師事務所接受實務訓練後,成為正式律師。

相較於台灣,我個人觀察到的現象是英國、紐澳、香港及新加坡等地的律師就業的時間通常較早,選擇繼續攻讀碩士學位的人較少。問過幾個英國香港同事,他們認為主因是攻讀碩士學位的機會成本高,且碩士的訓練及知識在律師這一行並非必要。律師是講究實務經驗的行業,這種就業趨勢有其道理。也正因為進入社會工作的時間早,有時候你可以看到三十歲出頭就當上國際大所合夥人的年輕律師,英雄出少年在這裡比比皆是。

另外一個可觀察到的現象是,跨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事務所工作幾年之後,有相當比例會轉到企業擔任企業法務的工作。追究箇中原因,一是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職位有限,二來是律師們對平衡生活的追求。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多半有工作超時、壓力較大的問題,因此如果無志於合夥人職位,轉進企業擔任企業法務是合理的選擇。當然,香港的企業法務職位較多,許多跨國企業(如金融業)給法務的薪水及升遷環境相當誘人,也為律師轉戰企業提供了良好的客觀條件。

給有心成為國際化法律人才的律師

有一些新進律師或學弟妹會問我,要到跨國事務所工作、或想要成為一個國際化法律人才,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條件?要做什麼樣的準備?我必須先聲明我個人的經驗相當有限,不足為道,但我很樂意將自己的幾點心得分享出來,給大家做參考。
要成為一個國際化法律人才,必須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專業能力;如果要到國外工作,可能還必須仰賴外在環境的助力。這其中,我個人覺得以心理素質最為重要。

自信是最好的履歷

要成為一個國際化法律人才,首先必須要有無與倫比的自信。如果你覺得自己是個有自信的人,恭喜你,但這還不夠,你還必須再更有自信。

站在世界的舞台上,你的客戶、你的同事及對照律師是來自四面八方的菁英人才。你可能左邊坐的是哈佛全A生,右邊是香港青少年高爾夫球賽冠軍,後面那個安靜你以為相當平凡的人呢,原來是已經寫了十幾個手機應用程式的MIT高材生。突然之間,你在台灣的傲人學經歷,可能顯得稀鬆平常。要能跟這些人一起共事,要讓他們信賴你,你必須對自己的能力深信不疑。許多跟我一樣曾經在國外工作的台灣朋友,我們共同的心得是台灣人才論實力、論耐力、論工作態度,其實都不輸在香港工作的國際人才,但我們普遍信心不足、過於謙遜,使得我們在國際舞台上常有未戰先怯、不足以膺重任的表象。職場上的競賽是一種鬥智、鬥勇、不鬥氣的持久戰,自信則是最重要的致勝要素。有了自信,你才敢去敲機會的大門,才能將優點及能力發揮出來,你才有辦法關關難過關關過。

接受挫折是你的工作

再者,你必須要有堅強的韌性。做國際型的案件或在國外工作,挑戰和挫折常常像台灣的便利商店一樣到處都是,你必須把接受挫折當作是你工作的一部分。用外國語言工作、工時長、客戶要求高、離家千里,還有那看起來好吃但吃起來卻讓你不知所以然的食物,你可以想像對一個人身心的考驗有多麼大。你必須有堅定的心志、不屈不撓的毅力,才能克服重重的障礙,否則你極有可能在成功前的最後一哩路放棄自己。

機會是爭取來的

跟自信及韌性相關的,是勇於爭取的個性。有位朋友在紐約及香港都工作了六年,她的觀察是:「我在紐約及香港,沒有看過一個台灣人不tough的,ZERO!」資源畢竟有限,你必須勇於爭取、積極表現,才能讓別人看見你。台灣的文化或許不特別鍾愛積極的員工,但在國際舞台上,只要你態度大方有禮、進退得宜,積極絕對會為你的職場表現加分。當我自己開始聘請助理後,我更發現這一點的重要:有積極爭取意願的候選人,我總是會更願意考慮、更願意給他一個機會。

英美法的知識

在專業能力上,紮實的法學知識是法律人必備的競爭條件。國際交易上,許多契約和法律文件都以英國法或美國紐約州法為準據法,兩岸三地的交易活動則是常以香港法為準據法。因此,除了台灣法的知識外,英美法的基本知識(特別是契約法及公司法)也是相當重要的。至於需不需要他國的律師執照,這個問題取決於你的工作地點。在台灣工作,台灣的律師執照就代表你的能力,有外國的律師執照是個加分因素但並非必要。如果你想要在香港、英國或美國等地的律師事務所工作,英美法地區的律師執照(例如紐約或加州)幾乎就可以說是一個基本門檻,但近來流行的大陸律師執照在這些地方就作用有限。

寫的要比唱的好聽

其次是語言能力。一般工作使用的語言是英文,聽說讀寫的能力都重要。對法律人來說,我想要特別強調英文「寫」的能力。平時開會、討論案件內容或協商交易條件時,重點在要表達的內容,即使偶有文法不當或用詞模糊,只要口語意思充分傳達即可。但開完會後,重要的交易及訴訟文件都要寫成白紙黑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分配及對法律的理解仰賴的是最後書面的陳述,也因此英文用詞的精準、流暢及俐落格外重要。英美國家的法學院通常會開設法學英文課程,有機會的話非常建議大家選修,加強自己用英文撰寫文件的能力。

商業及法律並重

除了法律知識及語言能力外,我在這裡也想強調商業概念的重要性。跨國性的案件通常律師收費較高,有時一個案子做下來,整個案子的收費上百萬美金不足為奇。要客戶願意付這樣高昂的律師費,你必須真的能夠幫客戶解決問題。一個好的解決方法,除了法律上要可行,更需要符合客戶的商業目標、具有成本經濟效益,並且和客戶的個人或企業形象一致。毫無意外的,在跨國律師事務所中,商業性(commerciality)常常是評量律師的一個重要指標。因此,我建議大家平時就應持續累積商業知識,留心相關的商業報導,甚至可以選擇一兩個產業做持續而深入的研究與關注,這些準備對各位未來的工作表現絕對是有利而無害。

問題在經濟

能不能在國外找到適合的工作,除了本身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專業能力外,大環境的因素很是關鍵。

在美國,法商學院畢業生能否順利找到工作,和畢業那一年整體的經濟環境有很大的相關。2006及2007年的美國及全球經濟大好,法律行業釋放出來的機會多,法學院畢業生多半能順利找到工作。以當時我們這些在美國的外國學生來說,進入國際金融中心工作的就比前後幾屆多,拿到的職位頭銜及起薪也較好。但是2009年的法學院畢業生,很抱歉,雖然你很優秀,但是事務所、企業可能完全沒有職缺;好不容易有職缺了,可能會要求你從較低薪的法務助理或約聘律師做起。經濟的好壞,影響的不只是你能否拿到進入國外工作的入場券,很多時候也決定了你能留在競技場上的時間。金融海嘯發生後,金融業大受打擊,證券化、資本市場甚至企業併購的業務都開始停頓,所以不少歐美律師事務所都要求員工放無薪假、甚至是大幅裁員。這個現象,直到2010年年中之後才逐漸改善。

你只需要帶走本事及故事

經濟蕭條加上科技進步所帶來的新生產分工模式,使得律師行業也跟其他行業一樣面臨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在美國,許多法學院畢業生背負著龐大的學生貸款卻找不到工作,「律師泡沫:危機中的行業(The Lawyer Bubble: A Profession in Crisis)」一書的出版佔據了時代雜誌的討論區。在台灣,律師還是難考,但律師薪水下跌的新聞卻一再成為報紙的標題。

在這種高度競爭的時代裡,「移動」越來越可能成為一種必要的生活型態,國際化是台灣律師必須考慮的轉型方向之一。因此,對於參與國際型的案子或者在國外工作,新進律師或許一開始應以「經驗」為重,勇於嘗試,積極爭取,以能不能學到新的知識技巧及能不能開拓人生的眼界作為工作取捨的標準,薪資、升遷或工作量倒在其次。在每個城市,你都只問自己能不能帶走一些本事及故事。

因為,不論下一個城市在哪,有了本事及故事,你都會在法律人的舞台上繼續璀璨發光。

(原文登載於全國律師月刊2014年5月號"如何培養國際化法律人才"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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