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張德江 ;美河市弊案傷很大 (蘋論)



「有人想用『佔中』要挾中央是不可能得逞的!」
「一國兩制是『偉大的發明,史無前例』。」
「(特首普選)公民提名不會被接受!」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張德江19日起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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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為台北市捷運於民國95年小碧潭站旁之聯合開發案。台北市當初徵收人民私有土地時,以建設捷運公共設施為名,不只徵收價格低,徵收完成後,又把土地持有權利交給建商,此舉違反徵收私有土地之目的,違反憲法大法官釋字第443號解釋,凡涉及人民財產權利的限制及權利義務分配事項,須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2013年12月25日,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韻如,調查認為台北市利益輸送建商110億元的利益,並且有公務員偽造鑑價結果。[1][2]

此案常與國發院弊案相提並論,因為此舉違反徵收私有土地之目的,明確違憲。並且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九條,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五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
起訴[編輯]

2014年4月24日,台北地檢署偵辦美河市弊案,檢方認定,前台北巿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承辦美河市共構建案(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以偽造鑑價報告,涉嫌圖利日勝生公司,導致北巿府減少選取3249.876坪的樓地板面積,北巿府蒙受有巿價逾20億元的損失,依偽造文書、圖利罪嫌起訴高、王2人。
參考資料[編輯]

^ 美河市弊案 前聯開處長列嫌疑人
^ 美河市案再爆違憲 北市出示法務部公文自清



蘋論:美河市弊案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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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美河市弊案、台北雙子星弊案,是台灣官商勾結貪腐的典型。奇怪的是朱立倫聲望反而水漲船高;郝龍斌也去大陸串門子,沒事人一樣。目前並無證據顯示他倆介入關說或圖利,而美河市早在20年前就開始進行,雖與朱無關,但作為地方最高首長,難道沒有一點行政責任嗎?監督不周,識人不明,管理鬆散、紀律廢弛,朱、郝二人一派輕鬆,會不會「外慚清議、內疚神明」?以如今官場之無恥,答案當然是不會。

歷代肅貪無疾而終

最最可惡的做法是引法條唬住土地所有人,像美河市以建設公共設施為名,低價強制徵收民地後,或高價賣給建商,或與建商聯合興建,蓋好公寓後以更高價賣出,賺取高利潤。守法的原地主只有吐血的份。
此案已大大減損政府徵收土地的正當性,也摧毀了政府與民間的互信基礎,還落得政府成為房市炒作的幫兇;而原先政府與民眾的互信是極為難得的社會資本,累積很難,消除很快,現在沒有人再相信政府,要徵地必遭到強烈反抗,公民團體也加入護地運動,政府抱怨民眾不守法、不識大體,其實都是政府率先惡搞的結果。這才是美河市弊案最糟糕的效應,而朱市長竟不置一詞。
類似美河市的案子全國還有4、50件,官商共犯結構的氾濫還包括北市雙子星弊案。
歷代肅貪都無疾而終,連朱元璋那樣狠殺貪官、剝皮實草(剝下貪官的皮塞進乾草做成人皮偶,放在衙門裡警示官吏)都擋不住明朝嚴重的貪腐。習近平反貪之狠遠不如朱元璋,只靠內部監督怎可能弊絕風清?還是獨立的司法、媒體、反對黨、國會和選舉輪流執政等外部監督與制衡,才可能把貪腐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這是全球前10名的清廉國家都是民主國家;而貪腐前10名都是獨裁集權國家的原因。 

辦大咖才重拾信心

調查局及廉政署鎖定5千高官民代偵查是否有貪腐行為,對象為6種人:中央部會、地方政府正副首長及正副議長、軍方高層、中央民代、司法官、警分局正副首長。這是好消息,相信民眾會一致支持讚賞,如果辦到幾隻大咖,民間才會重拾對政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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