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太陽花學運:蘋論:起訴太陽花製造英雄;太陽花的封神榜(江春男):119人次起訴名單:「我以做過這些事為榮」


司馬觀點:太陽花的封神榜(江春男)

太陽花造就了一批學運英雄,捲起世紀性的政治風潮。在接下來的九合一選舉中,製造婉君和柯P傳奇,國民黨被打得氣若游絲,馬團隊形同木乃伊。然而,該來的還是要來,將近一年之後,檢方大起訴,有如太陽花封神榜,未被檢方認證的學生,不免有失落感。
這件事並不特別複雜,檢方卻用了十個月才起訴,可見其中必有甚多琢磨。比太陽花晚發生的香港佔中,在事件落幕不久,上個月均被香港警方傳訊,效率比台灣高,不過,尚未受到正式起訴。港台兩地的民主法治水準,在此有了參考比較的機會。
太陽花之後,學運團體出現不少化學變化,面對現實和理念的選擇,許多人陷入彷徨。這次檢方的大動作,對有些人是當頭棒喝,對有些人是及時雨,大家必須重新檢視自己的位置與處境,以及未來的人生規劃。
大學生佔領立法院,衝進行政院,數萬人露宿街頭長達3周,這不是治安事件,而是集體示威抗議,這種公民不服從運動,在民主社會都會受到一定的寬容和保障,否則必定造成更大的動亂,這種例子不勝枚舉。
以施明德所領導的紅衫軍為例,上百萬的群眾,包圍總統府,準備衝進去活捉一位合法的民選總統,而且癱瘓半個台北市的交通,他們雖然沒佔領官署,但是其對法律和政治秩序的挑戰,遠遠超過這次由大學生發動的太陽花,但是紅衫軍最後卻被法官宣判無罪。 

紅衫軍無罪有先例

無罪的理由很長,大意是:「此集會雖未經許可,但其訴求確實引起許多民眾迴響,且警方已充分掌控此等情況,又無任何明顯且立即之危險。仍在民主社會人民忍受之範圍,國家自應予以尊重,給予其等表達意見之自由空間。」
這份判決書,對公民不服從的理論頗多闡述,當時的法官是許泰誠、陳君鳳和郭顏毓等3人。民主法治之道路崎嶇曲折,但有此判例在先,太陽花的審判,多少也有了準繩。 

 


蘋論:起訴太陽花製造英雄

台北地檢署起訴太陽花學運111人(有些被告重複,共119人次),引起社會很大的關切,支持與抗議的人各懷己見,又是一場民主、法治的辯論與機會教育。
支持起訴學運的主要觀點是守法或法制,認為攻佔立法院癱瘓議事、侵入政院破壞公物,影響政府運作,違背多項法律(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罪、違反《集遊法》、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應該受到司法的制裁,否則人人不滿施政都可入侵國家最高立法、行政機關,此無政府狀態將陷國家於混亂災難之中。
反對起訴學生的主要觀點是政治的與理念的,理由是:學運是抗議台灣代議制度的失能與黑箱政治的危險(服貿、貨貿等),目的在喚醒公民意識,監督政府並表達「公民不服從」的理念。這一運動是人民權利的展現,包括《憲法》保障的表意自由,並無違法,不應被起訴。蔡英文因此說:「如果追求民主是一種罪,我們通通都有罪。」就是把學運當理念表達的觀點。此外,檢方只起訴學生而放過打傷民眾的警察,司法不公也是抗議者的主訴求。
在威權國家,一定是主張依法懲處學運者的看法佔上風,因為他們的核心價值是秩序、法制、服從、一致、和諧;而自由主義民主國家的核心價值是個體、民主、自由、權利和公民意識。台灣目前的狀況,是正在從威權文化走往民主文化的過渡階段,應該強調在前面的民主實踐,而非在後面的威權秩序。何況學生並未失控變成暴動。
太陽花學運的目的是公共政策與公共利益,非某些人在牟私利,且公民有權佔據失能的代議機關,奪回本質上屬於公民的論壇。搶回自己的東西犯法嗎? 

《集遊法》早該廢

《集遊法》是30年前制訂的,時空背景早已與現實社會脫節;更何況《集遊法》基本上違反《憲法》的精神,大法官早該釋憲宣布廢除。至於「煽惑他人犯罪」的罪名很無聊,因為若抗議有理合憲而不是罪,這條罪名就是廢話。
學運人士在攻佔立院和政院時,應已準備好被逮捕起訴,所以現在是「求仁得仁」;就像黃花崗72烈士,在進攻衙門時已做最壞打算。起訴學運份子只徒然製造了111名英雄;而反感之餘再度激起運動,也不會讓人驚訝。 






辦民不辦官 起訴挨轟荒謬

黃國昌預告 318周年「人民再起」



政院324清場時動用警力驅離(圖)致上百位學生、民眾受傷,黃國昌認為時任院長的江宜樺應負責。

太陽花學運
【綜合報導】太陽花學運三大案昨一併起訴,學運領袖之一的陳為廷,得知後痛批檢方「辦民不辦官」,還沒「對施暴者究責」;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國昌被起訴「煽惑他人犯罪」,他強調,煽惑的不是犯罪,而是請人民勇敢對抗馬政府濫權、共同挽救台灣幾乎墜崖的民主,並預告三一八學運周年將再辦活動,要求落實學運訴求,洪崇晏則說,屆時不會缺席。

因佔領立院行動被起訴的陳為廷昨說:「做過的事情,不會迴避。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我承擔。」但抗爭者被起訴一百一十九人次,而民眾控告施暴警察及下令驅離的江宜樺,一個都沒起訴,顯然是司法不公、對加害者的縱放。
陳為廷指出,行政院昨又把「服貿」、「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自經區」納入下會期優先推動的法案,他批評馬政府仍完全未改其荒腔走板的兩岸政策,服貨貿談判持續偷跑,(行政院長)毛治國也絲毫沒要收回政院版的「不監督條例」,陳認為「我們離成功,還很遙遠」。 
包圍中正一分局

洪崇晏嗆政府未反省

黃國昌表示,將學生列入司法追殺對象,讓他感到荒謬,而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當時下令鎮壓,如今卻拍拍屁股準備遠走美國(申請哈佛、耶魯當訪問學者),這讓他最無法接受。黃說,三一八學運即將屆滿周年,到時一定會舉辦相關活動,要求落實學運訴求,但活動細節仍待討論。
號召攻佔行政院的魏揚則透過臉書表示,就志在行使抵抗權的社會運動者而言,被起訴甚至可說是「得其所哉」。他認為,學運反服貿乃至於佔領行動,不僅是對政府帶頭破壞民主價值、民主程序的反抗,也是對馬政府「趨中」政經政策的憤怒,他要求經貿政策重新「回到土地、回到人民、回到正義」。
而「路過」包圍中正一分局的洪崇晏,昨指當初罵指分局長方仰寧無恥是「對事不對人」,因是方背信、驅離蔡丁貴,才會有此群眾自發性活動,但警方若要找代罪羔羊,「我願承擔」。洪也說,從檢警追殺、立法院又將貨貿等案排入議程,顯見政府未反省學運的意義。公投盟蔡丁貴則表示,為了台灣獨立,不在乎被起訴多少罪名。 
賴品妤(左)昨對起訴坦然接受,男友吳崢則未遭起訴。趙元彬攝

女戰神:我們非暴民

「太陽花女戰神」、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發言人賴品妤,昨與被封「學運吳尊」的男友、民主鬥陣發言人吳崢,到立院參與憲改記者會時,賴對被起訴表示「坦然接受!」並強調:「我們絕對不是什麼暴民!」吳崢雖三一八當晚就衝進立院,但未遭起訴。 

「起訴正當性待觀察」

中山大學政治系教授廖達琪認為,學運展現公民力量,訴求有正當性,但行動的合法性有問題;反觀檢方,則是起訴有合法性,但起訴的正當性是否能受到法院支持,則有待觀察。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表示,正如同過去對民主運動的司法追訴,未來法院的審判,將在台灣的民主憲政留名,而留下的是打壓民主的惡名,或是守護民主的新頁,大家都在看,世界都在看。 

太陽花學運事件簿

2014年
.03/17 國民黨立委張慶忠花30秒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
.03/18 反服貿團體靜坐立院外表達不滿,黑島青與黃國昌下午密會,晚間由林飛帆等人帶隊衝入立法院,9時30分攻佔議場,展開學運
.03/19 警方3度攻堅失敗,林飛帆要求直接和總統馬英九對話
.03/21 馬至通牒時間仍未回應,林飛帆批馬已喪失統治正當性,號召全民「佔領國會、絕不撤退」
.03/22 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赴立院與學生對話15分鐘,因雙方無交集,江遭學生噓爆請回
.03/23 激進派學生不滿抗爭手段過於溫和,下午開始跨越、闖入行政院,晚上8時宣告佔領行政院
.03/24 警政署發動6波強制驅離,清晨5時10分清空政院內外
.04/01 白狼張安樂率眾「路過」立法院,抗議學生佔領國會
.04/06 立法院長王金平進議場見學生,結束後聲明服貿應「先立法、再協商」
.04/07 帆廷宣布,決策小組敲定4月10日退出議場
.04/10 太陽花學運歷經24天宣告落幕
.04/11 洪崇晏因不滿警方驅離仍在立院靜坐的公投盟成員,和網友「路過」中正一分局,與分局長方仰寧對峙互嗆
2015年
.02/10 318、323、411共3案、119人次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蘋果網友留言

.ECZEMA:打人打破頭的施暴警察到現在都找不到
.s52937463:執法過當的到底什麼時候要抓?
.蔡宗翰:太陽花加油,支持抗爭群眾!
.Adam Lin:享受學運光環,也要付出運動代價
.許光富:他們違法可是政府違憲,哪個比較嚴重?
.張文馨:敢做就要敢當,畢竟認真來講佔領政府機關算是違法行為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太陽花學運 帆廷119人起訴

「我以做過這些事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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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119人,昨遭起訴涉嫌妨害公務等罪。資料照片

太陽花學運
【綜合報導】為抗議立法院草率審查《服貿協議》,研究所學生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去年三月十八日帶領群眾佔領立法院、三月二十三日學生轉攻行政院、四月十一日「路過」中正一分局,寫下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太陽花學運紀錄,雖學運團體主張是行使公民不服從權利,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學運涉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犯罪等,昨三案起訴帆、廷等一一九人次。

太陽花學運創下國內首次人民佔領兩院、延續二十四天、號召七十八萬人次參與,以及獲得十七國、四十九個城市台灣留學生相挺的民眾運動紀錄。學運領袖們昨多坦然面對遭起訴,但領袖之一的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對學生也成司法追殺對象,感到荒謬與遺憾,並抨擊:「該接受審判的應該是馬英九跟立法院內的打手們!」陳為廷則透過臉書要求對施暴者究責。魏揚強調:「我以做過這些事為榮。」洪崇晏也說:「很榮幸能分擔一部分法律責任。」林飛帆因服役中,昨聯繫不上。 


警方強勢驅離攻佔行政院的群眾,多名民眾濺血。資料照片

攻佔兩院包圍警局

去年三月十七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以三十秒時間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委員會審查,許多學生自發性到立院外抗議,原本公民團體要在中山南路景福門懸掛抗議布條,但黃國昌認為成效有限,隔天下午二時許,黃國昌與「黑色島國青年」成員陳為廷、魏揚等人,在台北車站附近公民團體「公民組合」辦公室,商討決定佔領立院表達訴求。
十八日晚上,陳為廷、魏揚分別率人,從濟南路側門外衝入立法院,林飛帆則帶領學生由青島東路翻牆進入立院,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也號召民眾從中山南路翻牆闖入立法院,當晚九時半,佔領立法院議場。
因學運團體多次要求總統馬英九回應不成,三月二十三日,部分激進派學生發動佔領行政院,由魏揚、福爾摩鯊社社長妖西(本名劉敬文)等人,在臉書號召群眾,剪斷拒馬、拆下行政院大門後,衝入行政院。警方連夜展開六波強制驅離,將行政院內外清空。
立法院內的學運團體則固守到執政黨同意服貿「先立法、再審查」訴求,於四月十日退出立院,太陽花學運退場後,仍有不少公民團體不願撤離,其中蔡丁貴遭警方驅離,當時洪崇晏又在十一日號召群眾以路過為由,包圍中正一分局,洪辱罵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無恥、下賤」。 

服貿協議擱置至今

檢警根據搜證影帶比對,經十個月調查約談後,認定帆、廷、昌,導演李惠仁等百名帶頭和參與者,分別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違反《集會遊行法》、侵入他人建築物、毀損等罪,各罪最重可處一到七年徒刑。
至於太陽花提出退回《服貿協議》、先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立法再審服貿等多項訴求,《服貿協議》因王金平宣示監督機制未立法前不協商,遭擱置至今;而《監督條例》草案共七版本,去年四月遭國民黨團提復議,同樣被擱置。 

政院不撤告擬求償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昨說,政院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官署安全,目前不會撤告。據了解,未來政院將對相關被告提出附帶民事求償,索賠公務修繕費三百萬元,但有意建議法官對年輕學子從輕量刑。前閣揆江宜樺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藍委呂學樟說,違法行為只要檢察官有具體事證,本就該起訴。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晚在臉書貼出美麗島事件大審、野百合學運與太陽花學運等照片,並寫「如果追求民主是一種罪,我們通通都有罪」,力挺太陽花學運之意,不言可喻。綠委葉宜津痛批:「這就是秋後算帳!」她認為立院屬於人民,「佔領立院不應被起訴。」 

李惠仁反控警誣告

李惠仁昨怒批:「荒謬!」他稱自己以公民記者身分採訪,被警方逮捕根本是妨害新聞自由,將反控警方誣告、妨害自由。
網友大肆撻伐北檢起訴,痛批:「挨打的被起訴,打人的找不到!」也有人認為「成功喚醒這麼多人,被起訴也值得了。」另有人揶揄:「偷吃太陽餅的抓到了沒?」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違法就該起訴,「敢做敢當啦,不要只嗆秋後算帳!」 

318佔領立院 起訴帆廷昌等22人

●林飛帆 26歲 台大研究生(服役中)
.帶人翻牆進立院,還對民眾喊:「後面的人進來」、「人民佔領立院」,並衝撞警員。
※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罪
●陳為廷 24歲 清大研究生
.密謀佔領立院,318晚上趁群眾與警對峙時闖入,開議場大門喊:「走正門!」
※涉犯煽惑他人犯罪
●黃國昌 41歲 中研院研究員
.密謀佔領立院,318晚上在濟南路側門向民眾說:「聲援我們朋友的,可以一起進去。」
※涉犯煽惑他人犯罪 



323佔領政院 起訴魏揚等93人

●魏揚 26歲 清大研究生
.上臉書號召群眾攻佔行政院,衝撞警員,並拿擴音器對群眾喊話。
※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 



411包圍中正一分局 起訴洪崇晏等4人

●洪崇晏 23歲 世新大學研究生
.抗議中正一分局驅離公投盟,號召群眾「路過」該分局,還罵分局長方仰寧「無恥」。
※涉違反《集遊法》、《刑法》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更新:更正起訴名單)
台北地檢署今天一口氣偵結318反服貿學生佔領立院、323群眾佔領行政院及411群眾路過包圍中正一分局三起與太陽花學運相關案件,原本依照北檢的公告資料,共起訴118人、緩起訴3人,因為公告內容有誤,曾柏瑜為起訴而非緩起訴,事後更正起訴119人,緩起訴2人。以下是三大案詳細起訴名單。(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318佔領立法院案
起訴起訴22人
陳為廷、林飛帆、黃國昌、魏揚、陳廷豪、李惠仁、蔡丁貴、周馥儀、黃郁芬
莊程洋、王文斌、李夙儒、王溪河、余能生、賴品妤、許順治、林楷翔
黃國陽、吳灃洪、賴富榮、陳建斌、曾柏瑜
緩起訴
江源祥、周維理
不起訴
黃守達、黃宏錡、施懿倫、陳昱瑋、賴郁棻、蔡金龍、紀材翰、林建興
段紹崴、陶漢、楊泰宇、兵政文、盧永安、陳蔚、陳致豪、陳俊廷、劉子鳳
孔祥瑄、蔡中岳、陳威仲、黃燕茹、蕭年呈、呂忠津、李品涵、劉李俊達
柳林瑋、潘翰疆、洪申翰、王奕凱、黃宏錡、朱政騏、郭冠均、吳崢、林一方
郭力瑋、賴芳徵、呂奕賢、范綱皓、賴中強

323佔領行政院
起訴93人
陳廷豪、許立、柯廷諭、姚宏法、袁宏士、葛茂祥、許皓哲、楊梓富
李孟霜、陳昱銘、江威宏、陳昱安、鄭安群、張方至、張家福、陳李發、粟採麟
殷聖傑、林志龍、David Walter、蔡晉裕、侯冠宇、李璟、許子航、陳慶豪、張欽智
吳崇道、劉建明、林唐聿、張秉生、黃國陽、李冠伶、許順治、劉敬文、吳其融
賴芳徵、王奕凱、洪申翰、許玉盈、陳溥堯、陳威丞、羅文劭、黃亭瑀、許盛惟
林嘉怡、卓詩緣、黃鼎云、朱俊樺、陳彥君、朱柏維、陳禹杰、徐子權、林韋宇
陳光亮、劉子睿、楊立偉、林承翰、張立揚、余能生、蘇尚宏、林志傑
蔡丁貴、羅翊倫、李育晟、宋衍德、林建興、陳建斌、張之豪、吳濬彥、江昺崙
蕭凱文、黃茂吉、曾奕駐、陳偉、王晟亦、郭修豪、魏揚、許哲榕
李思寬、佘德琳、詹皓程、洪聖祐、蔡德發、張旂逢、詹文碩、梅心怡
蕭年呈、莊騰傑、張哲瑋、謝昇佑、陳宏彰、朱經雄、郭豐源

不起訴
陳俊廷、紀材翰、李夙儒、吳嘉浤、郭泓澤

411路過中正一分局
起訴4人
蕭年呈、李品涵、陶漢、洪崇晏
不起訴
賴芳徵、楊博安、王奕凱、許鈺敏、謝東霖、江致廣、蔡丁貴、陳健民、邱虹達
陳冠頤、盧永安、陳建斌、林于倫

資料來源;台北地檢署

出版時間:16:31
更新時間;23:08

北檢今公告偵結318學運起訴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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