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彼得·蓋伊《我的學思歷程》

中國譯文,沒寫譯者。

彼得·蓋伊《我的學思歷程》



按: 美國時間2015年5月12日,美國史學家、作家彼得·蓋伊在曼哈頓家中過世,享年91歲。彼得·蓋伊的著作研究,主要涉及啟蒙時代、魏瑪文化、弗洛伊德等社會文化史領域。其代表作《啟蒙時代》被譽為「認識啟蒙提供了迄今為止最可靠的一座橋梁」。本文是2004年5月7日,彼得·蓋伊榮任第22屆哈斯金講座的講者,對美國學術團體聯合會的成員及朋友發表的演說。




▲彼得·蓋伊


在我的生命中,曾有過兩次當難民的經驗。第一次的難民經驗,始於1939年春末,那時我與父母正計劃如何逃離納粹德國。這次的經驗,實在令人感到害怕。我們差一點就要失敗了。如果那次無法成功地投奔自由,那麼我今天便無法站在此處與你們說話,請你們來聽我回顧自己的學思生涯。

第二次的難民經驗,發生在1955—1956年的冬天,這次我欲逃離的地點則是哥倫比亞大學。自從博士畢業後,我便留在這間學校任教,長達八年之久。那一年,我從當時的公共法律和行政系轉至歷史系。當然,對我來說,這個轉變並不如前次攸關性命,但它卻是我生命中的第二次「放逐」——如果這對我是個恰當的詞匯。而我今天的演講,便是以第一次的「難民」經驗為背景,來談論這第二次的「放逐」。

我的第一份教職教授的是公共法律和行政,這是在我展開博士研究期間,修課之餘所擔任的教學工作。那一年是1947年,我正在著手進行一項關於美國政府的研究,這研究讓人記住了不少有趣的事物。五年後,我的第一本書於1952年出版,《民主社會主義的困境》(The Dilemma of Democratic Socialism),這是我博士論文的增訂本。這本書獲得了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的一個獎項,也收到不少好評。許久之後,我發現一篇登載在頭版的匿名評論(在《泰晤士報文學增刊》〔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還存在匿名評審的那個年代),書評作者想當然便為理查·東尼(R. H. Tawney,1880—1962,英國著名的經濟學、歷史學家。曾任教於格拉斯哥大學、牛津大學並擔任倫敦大學經濟史教授)。然而,盡管我有這些學術成就,公共法律行政系的老教授們,卻很少願意從底下的精英年輕學者中(當時這些年輕學者都是男性)提拔任何一位。最後,這些老教授憑著他們的智慧,決定讓一位年輕學者得到升遷機會,而我則不在他們的考慮之中。

此後,一位歷史系的朋友,替我找到一個現代歐洲研究的空缺,邀請我加入他們。其後,當我進入歷史系工作時,認識了系上兩位成員: 理查·霍夫斯塔德(Richard Hofstadter,1916—1970,美國歷史學家)。亨利·羅勃茲(Henry Roberts,1916—1972,美國歷史學家,專長為東歐史)。我很喜歡與他們相處的六年時光,兩位教授對於我的所著所言,影響至深。我深深覺得自己非常幸運,總是能夠結識益友。1941年,我在丹佛遇到了一群樂於接納我的美國人。隔年,至1943年,則遇見一位原本不大有可能認識的人,他是循道宗教派的牧師,哈維·普托夫(Harvey Potthoff,1911—2002,美國神學家,任教於位於丹佛的伊利夫神學院)。雖然他僅比我年長幾歲,但卻是我的一位重要老師。他在我於1943年初到美國之時,介紹一群和我志趣相投、多就讀於丹佛大學的學生與我認識。後來,他還引領我們進入貝多芬晚期弦樂四重奏作品(the late Beethoven Quarters,貝多芬於1825—1826所創作的六部弦樂四重奏作品,這也是貝多芬一生最後的作品)的曲弦之中。

毫無疑問,我在哥大結識了一眾朋友,起初呢,就是從該校的歷史學家開始。當我還是個單身漢時,我與狄克·霍夫斯塔德(就是理查·霍夫斯塔德)走得特別近,與狄克及他的家人度過了一整個夏天。我觀察他的著作風格,特別是《改革的年代》(The Age of Reform, 1955)這本由演講集結成冊的書籍。《改革的年代》一書曾獲1955年的普利策獎。在我所熟識的史學同行中,狄克極為出眾的個人寫作風格,於我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有一項特別的天賦,那就是詼諧風趣且意有所指的言辭。那些無法領略此般優雅言談的人,便沒能感受他這番本領。此外,他還能善用那些取自社會學的專業觀念術語,更甚者則如精神分析學。他在運用時,也能避免落入賣弄學問或無法與同仁溝通的窘境。在踏入歷史系前,我已從霍夫斯塔德以及其他史家身上,學到了很多。不過,順帶一提,這段時間就像是一段「不好的過去」。我這話的意思是,在1950年代中期,我的工作仍沒有著落,且在全美境內都無法找到職缺,或者,這可能是世界各國的學術圈競爭性問題。不過,無論如何,我終究在歷史系找到了教職,從此成為一位史學家。這份工作剛開始時,便讓我十分滿意。很快我感覺到,事業上的這種轉變,對我而言,就像是回到家了一樣。

1955—1956年,就像是命運早已安排好般,我獲得了霍德獎學金(Hodder Fellowship,瑪麗·霍德 [Mary MacKall Gwinn Hodder, 1860—1940] 為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她為獎勵具有潛力但尚未受到肯定的學者,以其遺產成立此獎學金。第一筆獎學金於1944年頒發,通常是一年一名。從2005年開始,則擴充為三名。自2006年起,受資助的學者還必須要在大學部開授一門課),來到普林斯頓大學。這份獎學金使我不需擔負任何外務,只需要發表一場演講,讓聽眾了解我那段時間的研究概況。這一年,我的知識興趣從德國的社會民主問題,轉移到啟蒙運動上。我有一個從未做到的計劃,就是要寫一部以「次要」政治思想家的政治理論為主題的三部曲。所謂的「次要」政治思想家,並非指洛克或盧梭,而是如康德、伏爾泰、萊辛與休謨等作家。之所以稱他們為「次要」,只是因為他們並不是「純粹的」政治理論家。兩年前,也就是1953年,我發表了一篇討論哲學家政治思想的文章。這篇文章實際上於1954年發表在《政治科學季刊》(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第69卷的第3期。篇名為「政治理論史中的啟蒙運動」(The Enlightenment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我必須承認,這篇文章是在相當有限的實證基礎上作論述的。但我認為,當時人們對於啟蒙運動政治的普遍性認知,太過偏頗,總而言之,是完全不夠的。大體上,我認為這些啟蒙時代的哲人並非愚蠢的樂觀主義者,被天真的進步論蒙蔽雙眼。他們也不是理性主義者——如果「理性主義者」意指一個人徹底相信理性的支配能力,而對感性全然忽視。與上述這些「名聲」相反,他們將歷史學與神學分離開來的「世俗化」作法,對日後歷史寫作的發展有重要的貢獻。現在回想起來,自己當時在那樣的基礎上大發議論,除了驚訝之餘還有點膽顫心驚。不過,當我投入啟蒙運動思想的研究後,便很高興地發現,其實存有成堆似山的史料,足以支撐這篇文章裡頗為武斷的論點。而這也就是我接下來囑咐自己該完成的任務。

我在普林斯頓的那一年展開關於伏爾泰的研究,這或多或少有些意外。但我十分明白,關於伏爾泰的思想,需要用一部完整的專著來闡明。這本於1959年出版的書,書名簡單卻充滿自信:《伏爾泰的政治觀:現實主義詩人》(Voltaire’s Politics: The Poet as Realist)。我必須承認,我還蠻喜歡自己所有的出版品,不過,對於這本書,我還懷有一種特殊情感。因為這本書是在修正,或嘗試去修正時人對伏爾泰這位思想家的見解;再者,此書之撰述也讓我以最直接的方式,來熟習歷史研究的方法: 將自己「嵌入」歷史中。

當我獲得哥大教職事宜確定之時,我個人所關心的議題,也不再僅限於伏爾泰政治思想的范疇。當時的普林斯頓大學歷史系,擁有幾位著名的成員,尤其是帕爾默(Robert. Roswell Palmer),那時,他已經是位享譽國際的歐洲學研究專家,正在替他那本著名的歐洲史教科書(A History of Modern World)的第二版作修訂。這段時間,我和他走得很近。但在此我必須稍作補充一下,幾年後,當我於1969年,從哥大轉至耶魯大學,我們雖然在同一個系,見面的次數卻越來越少。畢竟,帕爾默不大欣賞我不斷宣揚與實踐的弗洛伊德主義(Freudianism),這對他而言是十分古怪的。回到1955—1956年,那段期間,除去對弗洛伊德的看法外,從其他許多方面來看,帕默爾還真是個反傳統的人,他甚至不會介意在午餐時間談論公事。他的這些特殊之處在那個時代成為一個話題,那些高尚的普林斯頓學者,以其不夠體面為由而排斥他。於是,我遂利用許多非正式的用餐時間來打擾他,我對他說:「鮑伯(即帕爾默),告訴我一些與歷史有關的事情吧。」確實,對於史學,我還有很多需要學習的地方。而帕爾默則非常願意引領我進入18世紀歐洲的謎題之中。

那年冬天,我仍於普大潛心學習,鮑伯幫了我一個連他或我都無法想像的大忙。1956年,紐約歷史協會(The New York Historical Society)決定在該年年會上,利用一至二天的時間,專門討論一本美國史家的歐洲啟蒙運動之論著,那年恰為它出版的第25周年。當然,我所指的就是: 卡爾·貝克爾(Carl Lotus Becker)的《十八世紀哲學家的天城》。這本書自1932年問世以來,便不斷再版,至今我們所使用的應該是第12或13版了。此書的用字遣詞既精煉又詼諧風趣,交織出許多天才洋溢的文段,提出了一個鮮明有力的論點。我對啟蒙運動的興趣,經過與帕爾默的往復討論,從未減退。此外,我還談及自己對於貝克爾該書論點的不滿。對我而言,那本書是一篇漫不經心的文字,充滿了錯誤,甚至,在我看來,其論點更是錯的徹底。貝克爾宣稱,那些啟蒙哲士的理性主義,其實與經院哲學的理性主義相去不遠。他進一步據此斷言,啟蒙運動其實只是對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中世紀經院哲學的哲學家和神學家)時代的一種缺乏原創性且無意識的仿效。對此,我不客氣地指出,真是一派胡言。而我這番堅決的批評則引起了帕爾默的興趣。他就和美國大多數的歐洲學研究者一樣,不是曾經就學於貝克爾,就是深受其影響。而貝克爾的學術聲望,以及他那種獨具個人寫作風格的翩翩魅力,均意味著該年的會議主辦人,很難找到一位能對貝克爾那細致優美、聰慧的論述,提出絲毫質疑的學者。於是,他們遂尋求帕爾默的協助,而他便將我的名字遞交出去。

那年春天,我來到伊卡薩(Ithaca),在會議的上午場次提交論文。這篇文章引起了全場轟動,但說實在的,對這樣的結果我並不感到意外。午餐會議的主持人批評我的文章,下午場次的論文發表人,則花了三至四個小時來抨擊我,直到晚餐會議,那位主持人也和前人一樣,持續地批評我。現在,我猜你們可能想像的到,當時的這些評語,真是搞的我頭昏眼花。批評我論點者,各個都是學有專精,年歲長於我的學者。而我,畢竟只不過是一名史學的初學者。我必須承認,那些鋒銳言辭確實讓我感到些許緊張。盡管如此,當天深夜,我回想這些密集、激烈且異口同聲的批評,反倒增強了自己的信心。我提出的「異說」所招致的諸般輕蔑,其激發出的能量,只是讓我更加堅信自己正循著一條正確的道路前進。會議結束後,我帶著這種「不勞而獲」的自信心離開伊卡薩,而這股力量便足以支持我投入新的研究工作。

之後,我花了將近兩年的時間投入啟蒙運動的研究中。在那本《伏爾泰的政治觀》出版後,我認為自己還未能做到一位18世紀思想研究者所該談的問題。這次,我計劃寫一篇長篇論文,大概有一百餘頁。在不受註腳或參考書目的限制下,我得以完成自己在伏爾泰研究中才開始認真思考的一些修正性論點。但是,當我開始動筆後,遂發現了伏爾泰一些隱蔽、神秘的動機,這使我明白,此研究主題仍存有許多空白,若無近十年的時間來處理,我一個人絕對是分身乏術的。然而,當時在我的思緒裡,流動著另一條智識細流,它與我當時正反復思索的那所謂的——「理性的時代」(Age of Reason),一前一後地串聯起來。那就是: 精神分析學(psychoanalysis)。

我從1950年代開始對弗洛伊德產生興趣,那時我認識一位年紀較長的同事: 諾伊曼(Franz Neumann,1900—1954,德國政治學家,專長為國家社會主義研究,一般被認為是聯龐德國現代政治科學的奠基者之一)他是一位納粹德國的難民。他在一門三個人的小型討論課上,集中深入地閱讀精神分析學。其成員包括他的太太英吉(Inge Werner),與他們一位很親近的朋友赫伯特·馬庫色(Herbert Marcuse),他是我所認識的人之中,最有趣的一位。馬庫色從華盛頓來到哥大,講授幾堂社會學,然後與他的朋友見面,一起閱讀、討論弗洛伊德。當然,我知道馬庫色及幾位思想較激進的同事都十分推崇弗洛伊德。畢竟,像西奧多·阿多諾(Theodor W. Adorno)與馬克思·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這些在智識上信奉馬克思主義的「壞男孩」們,也是對弗洛伊德持正面評價的。而且,我也了解,他們和諾伊曼這位還稍顯年輕的朋友,在對現代資本主義的批判當中,運用了不少我們可能會認為過於激進的精神分析學。然而,大家在諾伊曼位於裡弗岱爾(Riverdale)的家中,言談間對弗洛伊德學說所展現的關注,則是相當不同的。對我而言,倘若諾伊曼如此嚴肅地研讀弗洛伊德,那麼,這就意味著,此人的觀點必定具有某種程度的重要性,這種重要性是我不能忽略的。

我必須承認,起初我以為如果想要了解弗洛伊德的觀念,僅需仰賴艾利希·弗洛姆(Erich Fromm)的研究就足夠了。弗洛姆將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應用到他關於社會現象的討論上,一篇篇通達曉暢的論文,令我印象深刻。那時我甚至規劃了一個關於情愛和政治的寫作計劃。只是,這本書從未付諸做到(現在我甚至無法想起,我究竟想通過那本書來論證什麼)。當時,馬庫色發表了一篇重要的且極具批判性、以弗洛姆為主體的回顧性文章。該文為: Herbert Marcuse, 「‘The Social Implications of Freudian ‘Revisionism’,」 in Dissent, 2: 3 (1955), pp. 221—240。文章指出,弗洛姆是一位「身披革命外衣的自由主義者」,他並不是位意志堅定的評論者,只是個將自己偽裝成激進派的溫和主義者。弗洛姆的基本論點是: 人類之天性極易適應任何環境,原先信奉民主社會主義的人,會因循著更好的選擇而急遽轉變。生活在資本主義下的現代男女,人人身上那隨著資本羅網而來,又隨其消逝的典型平庸樣貌如: 貪婪、自私、庸俗……等,將會在弗洛姆自己所想像的制度變遷下,逐漸凋零。當然,馬庫色並非否定資本主義崩毀的可能。然而,馬氏所欲強調的是,弗洛姆對人類天性的看法,太過膚淺、幼稚。對此,我也深有同感。弗洛伊德對於人性,存有許多更為有力的論據。顯然,馬庫色無法認同弗洛姆對人性隨波逐流的悲觀看法。

從那時起,我便轉而直接閱讀弗洛伊德的學說。弗洛伊德對我的影響,還沒出現在我任何關於啟蒙運動的研究中,反倒是我在1968年出版的一本小書《魏瑪文化》(Weimar Culture)中,明顯流露出這位心理學大師對我的影響。這本書的其中一章,我稱之為「兒子的反叛」,次章則為「父親的復仇」。簡單來說,這是在威瑪共和底下的俄狄浦斯情結(Oedipus complex)。此時,我已準備好要認真看待弗洛伊德的學說,看我能從他身上獲得怎樣的資源。1970年間,我在這方面獲得長足的進步。我前往西新英格蘭精神分析協會,接受他們完整且正式的精神分析課程的訓練。這對我來說,是一段很重要的經驗,諸如: 像我的老師一樣作精神分析;參加個案研討(這其實是你們所能想像的,形式最為「高貴」的八卦);以及學習正統的面對分析材料之態度,亦即未受到弗洛姆所影響的態度。

在此我要說明,我並沒有因這段時間醉心於精神分析學——如靜靜地坐在病人所躺之長沙發後的那種樂趣——就忽略了我史家的職志。誠如我所言,歷史學才是我的本業。我希望精進自己的史學寫作,讓它更為廣博堅實,寫出那些由人類所創造,人類所經歷過的歷史。此外,我再順道講一點,我這種運用精神分析學於歷史研究的想法,還替我在所得稅上幫了個小忙。故事是這樣的: 我的精神分析訓練課程,一星期要上五天。其中一天,我在課程進行中,接到位於紐黑文的內政稅務服務處通知。他們希望我能夠解釋,那些因精神分析訓練時數而來的大筆減稅額。結果,我給了他們一個完美又誠實的回答:「我之所以要學習精神分析學,是為了精進我身為歷史學者的專業技巧,而非換工作。」這種正確的態度,則完全符合內政稅務服務處的相關規定。簡言之,各位,你們可以順帶記住,精進自己專業技能的花費,是可以抵稅的。

除了稅務外,還有一事值得一提。我的精神分析訓練,還給我另一項出乎意料的收獲。1985年初,當時諾頓出版社(W. W. Norton)的負責人蘭布(Don Lamb),請我寫一本弗洛伊德的傳記。我頓時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主意。因為就某種程度來說,我已花費許久的時間,充分且深入地探索弗洛伊德的學說及思想。當時的坊間書肆,已有兩種大部頭的弗洛伊德傳記: 其一為恩斯特·瓊斯(Ernest Jones)所著,出版於1953至57年間,經典且繁厚的三卷冊弗洛伊德傳;其二為羅納德·克拉克(Ronald W. Clark)出版於1980年,詳實記述弗洛伊德生命的傳記。我相當欣賞這兩部書,但我也有信心,這其中還有許多空白值得挖掘及講述。為了這本傳記,我走遍維也納、倫敦、紐約,以及華盛頓那藏書豐富的國會圖書館(Library of Congress)。耗時兩年,寫成此書。為何能如此迅速地完稿呢?這是因為,在動筆之前,我已對弗洛伊德所有值得入傳之事跡做足了準備功課。

不過,我還是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這些精神分析訓練對我究竟有何助益?我可以向各位報告,讀者對我的作品有各式不同的評價: 有趣的主題、對過去的研究提出一些新觀點,其中,最大多數的意見則是,寫得很好。顯然,我在哥大所學習的課程與寫作風格並沒有浪費。不過,那精神分析學呢?這些年來,我收到一連串的反對意見。像是: 精神分析學不足采信;它僅在我研究維也納布爾喬亞時才有效用;或是認為,將精神分析法應用在史家關注的議題上,並不會帶來多大改變,因為它僅適合處理個人問題而已。為了替自己辯護,我於1985年出版的一本小書《給歷史學家的弗洛伊德》(Freud for Historians),就是為了消除這些責難的聲音。我仍然深信此書的價值,也認為這本書已替弗洛伊德作了周全的辯護。不 過,這本書對我往後的學術生涯並未產生任何影響。

我這種思想取徑,除了難以在史學界立足,心理史家對我的批評聲浪之洶湧,亦是不在話下。他們認為我的取徑太過重視社會和文化壓力所引起的因果關係。在這些心理史家看來,歷史的行動者,都像是他們自己無意識底下的奴隸。毫無疑問,史學同業對我提出的論點,反應都頗為冷淡。事實上,正因為我是位史學家,我始終無法滿足於「單一心靈」(single minded)、單一因果關係(single cause explanations)的解釋方式。我也不相信,弗洛伊德會傾向這種簡單的解釋。無論如何,在一些批評聲浪出現後,我很幸運地讀到了大衛·休謨的自傳。在閱讀的過程中,我注意到休謨能從別人對他英國史研究的批評中尋得慰藉。輝格(Whigs)與托利(Tories)兩黨人,都對休謨的史作嚴加指摘。而休謨則認為,如果他的說法招致了如此多的批評,那麼其中一定有其正確之處。有鑒於此,我又一次在自己的學術生涯中(當然,我在伊卡薩滿頭大汗的那天,是第一次),嘗試將負面評價作為建立信心的來源。

當我的研究工作持續進展時,我才發現自己已經愈趨仰賴精神分析的方法來理解歷史,這時候我才了解了前面所講的「自信心」的功效。1976年,我將自己一系列發表於紐約市科柏聯盟學院上關於歷史因果論的演講出版,題名為《藝術與行為》(Art and Act),該書討論了馬奈(Edouard Manet)、格羅佩斯(Walter Gropius)、蒙特裡安(Piet Mondrain)三位藝術家。我在這本書提出: 史學家的職志是,尋找發生在個人、團體、國家或軍隊之中的各種動機,因為,諸般動機實是源發於生命中的三個主要范疇: 文化教養(culture)、職業技藝(craft)、性格(character),三者都是歷史學者應該予以關注的。這三個范疇相當容易理解,我想就不必再詳加說明。一個人是在接受獎勵與懲罰的文化教養中成長,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他將會繼續遵循父母所服從的教養方式。同時,一個人是帶著他的天賦本性進入這世界,通常,這些天性原先是潛藏於心,爾後逐漸顯露於外;又或者是因為父母、手足、教師、朋友、牧師的影響而改變。至於一個人的職業或技藝,則是當個人企圓追求更高層次的文化教養時,如詩人、畫家、建築師、作曲家,便會受到更顯而易見的影響。這就誠如眾多的學徒,他們走入個別之專業,接觸到各種獨特、不可替代的風格。這需要他們耐心地養成,而無法倚仗其天生之精神、能力及天賦。總之,我始終主張,誠如這本《藝術與行為》所嘗試揭示的,歷史的環境與事件,不論大或小,都是在個人性格、職業訓練,以及世界運行之方式,三者的交織與衝突中所形塑而成,並導致各種事件的發生。而現實世界所提供給每一個個人的,就是上述這些「資源」。

我想花一些時間來談論這個三環體系(three fold scheme),因為這是我引以為傲的觀點,此外,它也激起了廣泛且持續不斷的爭議。個別而言,三環體系中的任何一個動因,皆僅提供了部分性的解釋。事實上,即使這三個環節結合在一起,也很難發揮各自全面的功效。它們仍十分仰賴社會現實,以及人們所賦予的想像。借用蘭克(Leopold von Ranke)著名的見解,一位史學研究者所欲了解的是(當然我也是其中的一份子): 歷史的事實究竟是什麼。不過,史家所欲了解的,實遠遠超越蘭克所言,亦即: 歷史如何被當時的人所認識。這個特別的課題,便必須仰賴史學家對個人的詮釋來解決。感知的歷史(history of perception),或是無意識接收某種觀念的歷史,兩者都很重要。它們能回答許多史學難題,也能解決許多現實世界的問題,但是,這種詮釋也伴隨著誤解過去的風險。

我認為,這便代表與心理學相關的問題,會出現在歷史研究中的兩個方面: 第一,當歷史行動者受到外在事物的刺激,進而作出反應時,性格便是這時刻的決定性因素。第二,當史家在追索當時文化中各種可資利用的可能性,借以研究歷史行動者之所以如此作為的時候。這二者絕非總是相似。當然,對心理史家來說,這是歷史研究中最為關鍵的所在,而史家其餘的工作只是一些機械性的操作。不過,像我這樣的歷史學者則認為,再從社會與職業技藝兩個面向,尋找對整體更為寬闊、復雜維度的理解,是至關重要的。在這個喜好使用標語口號的年代,我沒有替自己數十年所經營的這種史學取一個吸引人的名稱,或許有點可惜。我姑且用一個稍顯奇特的說法來稱呼它: 受精神分析啟發的歷史。這個稱呼,重申了我的兩個基本論旨: 第一,心理史家的歷史化約論,雖然有趣且有其重要性,但單靠它是無法揭開覆蓋在歷史上的神秘面紗。第二,史學家若對於人類潛意識中關於品味、性愛情欲、抉擇等范疇,以及它們在人類有意識生活中所留下的痕跡投入相當的關注,便有可能觸及人類心中那些本質性的力量,而這些力量顯然能以一般性的解釋(general interpretation)來理解。

我想補充的是,加入這種思考元素的史學研究,在提供解答或是在提出問題的方式上,都將更具有啟發性。此外,這種思考方式也讓我能有條不紊地進行當時剛開始的研究計劃。1980年代初期,當我將研究重點放在維多利亞時代的布爾喬亞議題上時(稍後我將會再談及這主題),我很清楚自己不會選擇傳統的研究課題,再次詳述19世紀這群早已飽受惡評的城市居民。這項研究的頭兩卷,題名為愛(love)與性欲(sexuality),而第三卷則處理侵略性(aggression)。這些不符傳統慣例的主題安排,對我來說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我很早以前就很清楚,用這種視角來研究歷史可能會引起的難題。受精神分析啟發的史學家,很可能能夠找到許多重要的材料,但這些材料,卻無助於史家做出更深入理解過去的歷史解釋。

貝克爾曾說過,歷史人物留下來的文件檔案,並非刻意製造出來的。當然,除非像基辛格(Henry Kissinger)那樣的人物,刻意留下記載其成就的記錄,這就與對其他人詳加研究所得到的結果,截然不同。在我們仰賴的檔案中,大多數可能還是偶然保存下來的,但對那些受精神分析啟發的歷史學者而言,它們仍是某種程度的謊言。

按照時間順序,話題再回到我的下一部作品。在我的啟蒙運動研究第二卷出版前一年,我先完成了《魏瑪文化》。這本書的寫作動機,其實是兩位哈佛的教授,伯納德·貝林(Bernard Bailyn)和唐納德·弗萊明(Donald Fleming)所交付的任務。當時,他們正著手編輯一套以希特勒政權下的流亡者為主題的書冊。其關懷的論題包括: 一眾流亡者對他們新家園的影響,以及新家園又如何反過來影響流亡者。兩位編者需要一篇長文作為導言,內容需與德國歷史的獨特性: 民主共和主義(democratic republicanism)的政治實驗有關。這份文字工作直接傳達給我一個訊息,而不是我主動想到的: 雖然我已醉心於18世紀思想史這塊領域達二十年之久,但現在我可以轉移這股熱情了。同時,這也顯示出精神分析法在我的思緒裡,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從那時起,我便構想了其他更能刺激我好奇心的歷史謎題: 十九世紀的布爾喬亞、弗洛伊德、歷史寫作等課題。現在,我已經投入兩年的時間,追索著一條更為不同的歷史軌跡,且比先前所嘗試的更為困難,那就是: 現代主義(modernism)。我要對現代主義做出一個綜合性的研究,當然,目前還離完成的程度很遠。我希望能將諸如:弗吉尼亞·伍爾芙(Virginia Woolf)、奧森·威爾斯(Orson Welles)、喬治·巴蘭欽(George Balanchine)、帕布羅·畢加索(Pablo Picasso),還有其他人放入書中。當然,這樣的瘋狂構想,需要耗費相當長的時間來完成。2008年,我出版了一本《現代主義,異端的誘惑: 從波特萊爾到貝克特及其他人》(Modernism: the Lure of Heresy: from Baudelaire to Beckett and Beyond),應當是這個寫作計劃最後的成果。

我研究的題目相當多元,甚至有人認為有些瘋狂,然而這便觸及了關於史家研究動機的問題。為什麼歷史學家要選擇某個特定主題來研究?有可能是循其指導教授的建議,又或者是因為教授討厭這個題目。當然,研究者與其問題,也可能只是場意外的相遇。我能了解,一位史家會因其深受一個義大利小鎮吸引,促使他渴望在這「天堂」花上一段時間來從事研究工作。史家選擇一個論題,可能同時反映出他想要面對那些曾對他或是其家庭造成傷害的一連串事件。這種解釋對那些專攻納粹德國史的學者來說,格外真實、貼切。簡而言之,經驗,是一股潛在的動力。

現在,你們也許想知道,當不斷改變自己關心的課題,這對我來說是否有何特殊意義? 一些對我的工作感興趣的朋友,對此十分好奇。他們聲稱要在我多樣的著作中,找出一條連貫的思路。他們認為,也許有鑒於我在納粹時期見證過「非理性的勝利」,所以我一生志在尋找的,就是「理性的勝利」。我認為,「我那神秘的思想基調,其實就是對理性的渴求」,這種解釋是蠻有吸引力的。雖然這業餘的精神分析論調頗具說服力,但我卻無法發現自己存有此般前後貫穿的思路。當然,我也很有可能錯了。弗洛伊德用許多充滿智慧的言語教導我們,其中一個重點就是,我們其實並非真的了解自己。

然而,假如在我所有的工作中,真有一條貫穿的思路,我認為那會是另外一條。這時候,請別考慮我第一本關於民主社會主義的書,該書寄托著我當時心中的政治關懷。此外,也別把那些應酬性的論文算進去,像是研究魏瑪共和的那篇。以我其他的作品而論,我認為,在我的史學寫作裡,其一致性只有一種特點,那就是一股想將事情如實呈現的熱情。簡言之,這是一位修正主義者的特點,不過,我期許自己並不要為了修改而修改。我並不認為自己是哈姆雷特(Hamlet),他就如我們所了解的,深受一種必須將事物導正的詛咒。恰恰相反,填補歷史知識地圖中的空白,或者糾正過去研究中嚴重的錯謬,這兩件事情對我而言,一直是饒富趣味、吸引力且充滿了樂趣。此外,我始終認為,作為一位史學家,講話一定要有憑據。所以,以下我便以自己的研究作為兩個簡短的例子,說明這種修正主義的想法: 一個是我在1950—1960年所關心的「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另一個則為我從1970年代開始動工,19世紀的布爾喬亞(nineteenth century bourgeoisie)。

我對18世紀思想史的研究,最初是以充實自己知識的需求為出發點。那時,我在哥倫比亞學院教授一學年的政治思想史課程,這是「從柏拉圖到北約」(from Plato to NATO)課程之中的其中一門。我借由每一年重新講授該課程,來熟習過往的歷史:一場運動,或一個世紀,這些都是我應該要更深入了解的。這就是我開始關心18世紀的原因之一。我發現,關於這個時代的二手研究並不多,且其立論皆難以令人信服。那時候專攻18世紀歷史的法國學生,傾向將這片領域留給語言學專家、哲學家或法國文學的教授。關於那個時代的幾位主要的人物,如狄德羅(Denis Diderot)、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霍爾巴赫(Paul Henri Thiry, barond Holbach)與其他幾位人物,書市上有大量詳細且可參考的傳記。卻鮮有著作能將啟蒙時代(Le siècle des Lumières)置於我欲尋找的歷史脈絡中。在英語世界裡,想當然,相關論著的主題都太過狹隘。若要舉出最受歡迎、最容易取閱的論著,那就是我先前提到的,貝克爾的《十八世紀哲學家的天城》。

在我那時看來,這個時代尚有極多研究工作尚待進行,特別是必須細讀那些哲學家。在我開始仔細閱讀後,第一份成果還是關於伏爾泰的政治思想。其實,當時已有一部作品,主題與我非常相似。《以法國大革命為背景來看伏爾泰與改革》(Voltaire and Reform in the light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後來於1959年出版。這本書提供了一個機會,或許應該說亟需讓像我這樣的歷史學家來閱讀這位學者所使用的材料,並做出更為深入的觀察。這位作者僅簡單地從字面意義來詮釋伏爾泰的諷刺言語,完全忽略其詩作、戲劇中的政治意涵。因此,伏爾泰的長篇史詩《亨利亞德》(La Henriade)並未出現在她的論文中。伏爾泰之所以撰寫這部長詩,一方面是希望與維吉爾(Virgil)一較高低,這是非常確定的。但其動機卻遠不只此。《亨利亞德》這部長詩,奉承亨利四世(Henri IV)是一位有效率、寬容的法國君王,顯然是一部帶有濃厚黨派色彩的政治著作。這部作品,亦為伏爾泰那時代政治鬥爭中的一部分。《亨利亞德》支持所謂的保皇黨(Royalist party),這恰巧切合了伏爾泰對貴族黨的厭惡,因為他們主張貴族制度守護了法國的自由傳統,也就是貴族的自由。

此外,伏爾泰在1760年代對日內瓦政治事務帶有偏袒立場的干預,也非常有趣並透露出不少信息。但是,這部分也未出現在該論文中,因為這位作者並不了解,那段時期激起了日內瓦內部對立的劇烈爭執。這是一個好例子,可用來解釋伏爾泰是一位經驗主義者: 在這次地方政治衝突過程中,伏爾泰的思想出現了明顯的演變。他從一位不願讓僕人聽到自己瀆神言詞的貴族知識分子,轉變為日內瓦平民百姓的捍衛者,並且替這些人的投票權激烈辯護。因為伏爾泰得知日內瓦的民眾懂得閱讀,而且,他們還會讀他的書。當日內瓦的政治對抗愈加熾熱時,簡言之,伏爾泰的政治傾向比盧梭還更為左傾。

而我新近關於維多利亞時代布爾喬亞的著作,雖然與之前的作品有些不同,但是在本質上仍是密切相關的。在1984—1998年出版的這五冊,它們有一個共同的標題: 《布爾喬亞經驗:從維多利亞到弗洛伊德》(The Bourgeois Experience: Victoria to Freud)。這套書的論點替19世紀中產階級作了全面的辯護,但是我最初寫作的動機卻並非如此。大約在1970年,我與我的朋友韋布(Bob Webb)計劃合寫一本教科書。當我在撰寫關於19世紀末期的篇章時,這段時期的文化史引起了我的興趣。這是一個在繪畫、文學、建築、詩作與戲劇各方面都出現劇烈變動的時代,這些作品也反映出,人們在面對工業化及政治民主化時的復雜反應。

當我結束了自己對於「啟蒙運動」的探索後,我便決定要告別這個時代。而繼起的下一個世紀,在我看來,的確是一個適合重新出發的起點。我深知踏入一個全新領域的風險,特別是這塊領域已有許多優秀的作品,亦有許多人正在耕耘。但是,研究領域的轉變,以前就無法阻止我前進,現在自然也不會讓我卻步。布爾喬亞,在今日被認為是進入19世紀的關鍵。在此你們必須回想三十多年前,我正要投入《布爾喬亞的經驗》研究時的學術環境。自二戰結束後,社會史逐漸受到重視。因此,像是婦女、黑人、工人、革命人士等,都成為史家喜愛的主題。我並不否認,這幾個研究領域中許多優秀作品的價值。對歷史學者而言,能夠拓展史學研究的領域是極具價值的。我並不打算批評社會史研究,事實上,我一些最好的朋友就是社會史學者。即便他們的研究,帶有政治動機的為數不少,又有部分作品被指出具有特定立場,我仍認為這些「代價」都是值得。然而,這股新興且成功的社會史研究所帶來的結果之一,便是相對忽略了人數最多的中間階層: 布爾喬亞。我在這裡使用「相對的」是因為關於中產階級的研究其實從未停止,但卻不是當時學術研究的焦點,當時的史學界流行尋找前人未用之材料,提出一些顛覆傳統論點的詮釋。二戰後的數十年,是令研究者振奮的,但對中產階級史而論,則收獲甚少。中產階級在維多利亞時代政治發展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當時似乎是一個合適的時間點,來拓展布爾喬亞的研究。

與大家的理解恰好相反,起初我並非意圖替布爾喬亞作任何辯護。這或許聽來不大可能,一開始,我只想要更全面地了解布爾喬亞。至於該如何開展,以及從何處著手,這是後來才需面對的問題。起初,我就明白,若沿用過去的研究框架,將是徒勞無功的。此外,正如先前所談的,我在選擇研究主題時,必定會同時考慮到精神分析理論對於人類欲望的解釋。我對精神分析的相關閱讀,引領我開始關注人類的性欲。這是我從精神分析訓練所得來的直接成果。與性欲既相近又敵對的侵略性(aggression),則是我第二個想到的主題。這些是我在1970到1971年時,盡最大努力所能達到的成果。這時,很湊巧的,我那位在耶魯大學圖書館的手稿與檔案部門擔任檔案保管員的太太露絲(Ruth Gay)有一天下班回家時帶著一張影印紙,那是從一本19世紀中葉的日記中復印出來的一頁。我太太對我說:「你可能會對這個有興趣。」的確如此。那是一份由瑪寶兒·陶德(Mabel Loomis Todd)所製作的私人懷舊日志(retrospective journal)中的第一頁。這份日志,是她於女兒出生後開始動筆,內容則是從她先生讓她懷孕的那一刻寫起。書頁裡充滿與性相關的具體描述,人們大概無法想像,一位體面的維多利亞婦女會寫下這些,甚至是記住這些事情。日志的內容,就算不是全部,但也幾乎都與情色有關。

這個發現便是後來一切的起點。它讓我確定該如何進行對維多利亞時期中產階級的研究。隔日早晨,就如你們所能想像的,我試著盡可能地查明關於陶德女士的一切。然後,我就發現了在這書頁之外,大量的資料。她就像是一個歷史資料的「寶庫」,受過良好的教育,說話言詞優雅,與她作為天文學家的丈夫大衛(David Todd, 1855—1939)住在安默斯特(Amherst)。陶德女士的日志、日記、信件裡,還有更多與我太太的發現類似的事跡,這也可以從她先生的私人日志中獲得證實。更令人好奇的是,陶德女士還擁有一位愛人,名為奧斯汀·狄金森(Austin Dickinson),是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的兄長。她早前曾寫過關於她兄長的事情,而我所注意到的那些描述,通常——事實上我應該說「往往」——均未被刻意掩飾為正經之事。她的愛情生活,仍需要進一步探索。其他人的愛情亦為如此。這些沉默謹慎的維多利亞人,在他們的私人寫作,如他們寫給伴侶或姊妹的信件,或是在日記中,就十分坦率地表達自我的情感。我查閱大量的檔案,不只在耶魯,也不僅止於美國境內。此外,還包括其它類型的檔案,像是醫生的檢查報告,如1890年代著名的「摩歇調查報告」(Mosher Survey)。她訪查了超過四十位女性,其中有已婚人士或大學生,詢問她們的性經驗與感受。結論是,不論哪個階級的已婚女性,她們通常都很享受自己在床上與丈夫的親密體驗。在此,我必須提一下另一位史家,史丹佛大學的卡爾·德格勒(Carl Degler),他正與我從事相近的研究。由此,我們獲致了頗為相似的結論。我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其實並非如我們所想像的那麼‘維多利亞’」。

這些相當令人驚訝的「答案」,還需要我們更深入地閱讀各種相關主題的刊物。其中,我發現一連串有趣的歷史階段: 早期,人們保持沉默,僅留下關於好色男女的暗示;二戰結束後,雖然大致相同,但卻使用了更加露骨的言詞。無論是一如瑪麗亞純潔的聖人(Marys)或是如抹大拉的馬利亞一樣的罪人(Magdalenes),無論聖徒或是罪人,他們所犯的錯開始可以被公開討論,仿佛是既好笑又有價值的娛樂活動。因此,研究這些作家,對我而言真是樂趣無窮。當然,我們也必須對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投註更多關懷。這些研究成果都是歷史。我堅信自己的研究成果是過去的真實樣貌,畢竟這是一位史學家的職責。

我認為,對於歷史學的專業實踐,有一件事情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要灌輸這些史學實踐者一個想法: 別理會那些無益的幻想,如後現代主義。但這並不是表示,專業史學寫作就全無自己的流行風尚。某些人的保守心態在幾十年間,抗拒了有用甚至是必要的創新。我可以證實,其中一種創新並不為他們接受,即弗洛伊德的洞見。不過,史學的發展過程也顯示,不少史家樂於吸收值得重視的學問,並邁向新的方向。自從那些偉大的啟蒙運動史家實踐了用世俗的方式來解釋歷史原因,歷史學對於證據的精度,就變得更為講究,而這也深化了歷史解釋的深度。特別是,對於我也入列其中的「文化史家」來說,研究主題的範圍亦被大幅度地拓展。我覺得,能走入伏爾泰、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布洛克(Marc Bloch)、伍德沃德(C. Van Woodward)、霍夫斯塔德等人的世界,不只是一種特別的榮幸,更是一種純然的樂趣。

最後,我想用自己的故事來替這場演講作結。有時,人們會指責我是一位工作狂。我必須承認這項指控,但是,在那不受干擾的工作時光中,我卻感到相當快樂。一般,那種將工作與娛樂區分開來的說法,並不完全適用於我。當然,我現在要做的,以及未來將要進行的研究工作,有時的確會強迫我去做一些「瑣事」(poor things)。例如,看看馬內,聆聽史特拉汶斯基(Igor Stravinsky),走過由格羅佩斯(Walter Adolph Georg Gropius)所設計的建築物,反復閱讀著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與伍爾芙(Virginia Woolf)的作品。有時候,我會這樣問自己:「這些算是工作嗎?」歌德在其自傳中,對讀者說了一段著名的警語: 「一個人年輕時許下的願望,將有可能在成年時做到。」這對我來說,從未是一個「問題」。在我有記憶的歲月裡,我總希望自己能終其一生不斷地學習。而我也十分感激,因為命運替我做的所有安排,恰恰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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