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 星期四

江博暉: 醫療糾紛的納許均衡點


舉世悼念發明「賽局理論」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納許(John Nash)不幸車禍逝世。
納許平衡,又稱為非合作賽局平衡,是博弈論的一個重要概念,以約翰•納許命名。如果某情況下,無一參與者可以通過獨自行動而增加收益,則此策略組合被稱為納許均衡點。
這在經濟學,政治學,生物學上均可應用。甚至在醫療糾紛上也派上用場。
台灣由於自主意識高漲,自我權利之保護也隨之興盛,加上台灣特有之醫療糾紛以刑事伺候,更是世界所罕見。而民眾對於醫療糾紛動輒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興訟,造成醫病關係對立。
而大型醫院處理醫療糾紛也是以主治醫師制來論斷,也就是一旦有醫療糾紛,不論問題出在住院醫師或制度缺陷,一律先視主治醫師是否自己認為有疏失,如主治醫師自認有疏失,醫院才會賠償(部份賠償金由主治醫師薪資扣除),如不認為有疏失則與病患法院見。
理論分析(納許均衡):
病患
和解 不和解(訴訟)
醫師 承認疏失 -10 -10 -20 0
不承認疏失 0 -20 -20 -20
狀況一:醫師承認疏失,病患和解,醫師會損失一部份賠償金,但醫院介入之賠償金金額通常有限,而病患因醫療疏忽而得到之傷害獲有限賠償,所以雙方都有小損失(-10 -10)
狀況二:醫師不承認疏失,病患又不訴訟,當然醫師無損失病患得不到賠償(0 -20)
狀況三:醫師承認疏失,病患訴訟,通常法院判決賠償金會比醫院主動給的較多,所以(-20 0)
狀況四:醫師不承認疏失,病患訴訟,通常醫療官司平均6-8年才會定讞,經年雙方訴訟,全給律師賺走了(-20 -20)
所以醫師認為有疏失,雙方和解是一個穩定的均衡解。同時對於醫師與病患而言,皆為雙方的優勢策略。
而醫師否認疏失,病患不服訴訟,也是一個均衡解,但雙方勞心勞力,訴訟曠日費時,並是不好的選擇。
結論:
醫病關係之緊張,均非雙方之福,為避免醫療糾紛,醫師採防衛性策略,多作不需要的檢查,避免治療複雜病人,造成嚴重病患求醫無門。其實醫療訴訟最終是可以圓滿解套的,簡單結論如下:
(一).成立醫事專業法庭。
(二).醫界,法界配套措施:
1.醫事法庭與地區醫療院所之互動
2.醫師公會成立各專科專家陪審智庫,建立醫術法學規則
3. 醫療界必須建立「承認錯誤」的價值觀
4.法界應比照飛航過失包容醫療錯誤。
(三).醫療糾紛經由民事賠償,逐漸去刑事化,最後透過醫師責任保險,分散損失。以保險理賠病患損失,而醫師也會由次年保費提高得到警惕,需更加謹慎。



姓 名
 江博暉
學 歷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博士     
美國匹茲堡大學博士後研究
經 歷
日本京都醫科大學獎助訪問學者     
美國德州大學休士頓醫學院客座教授    
高雄長庚腫瘤委員會主席
現 任
教育部部定教授     
長庚醫院教授級主治醫師    
美國The Journal of Urology reviewer    
台灣泌尿科醫學會理事
專 長
泌尿腫瘤     
泌尿超音波    
前列腺(攝護腺)疾病    
綠光雷射前列腺汽化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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