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 星期一

蘋論:馬東望西望路迷;大巨蛋案:實質上極不合理的合約, 廉委建議移送馬到特偵、建請彈劾馬英九:馬英九真實的故事?

蘋論:馬東望西望路迷

 
台灣政治進入黑暗期,朝朝互鬥、野野互鬥、朝野互鬥,民主體制把政治鬥爭制度化,台灣政客卻沒有能力把鬥爭制度化。

政治衰敗的前奏是重要政治領導人開始:頭腦進水、說話脫軌、身心俱痿、心裡有鬼。最讓人難過的是馬批評台北市廉政委員要把他移送法務部是「政治迫害」。全世界只有最高領導人政治迫害別人,哪有總統被迫害的?簡直讓人哭笑不得。
馬的總統府還說,北市廉委會都是綠營人馬,所以沒什麼公正性。總統不必氣急敗壞,你有《憲法》給你的庇護和特權,暫時無法起訴你,但你明年下台後就難說了。我們不管廉委是藍或綠,只看他們提出的控訴是不是事實?具不具備證據的條件和效力?事實稀薄、證據不全,就算廉委全是深綠也判不了罪;事實俱在,證據明確,就算廉委全是深藍,也無能為力。廉委會沒有司法權,不能怎樣,只能送檢調發落。
檢調不是綠色的,所以最壞就不過是虛驚一場嘛。
何況,國民黨人不是馬上圍魏救趙了嗎?查出謝長廷當高雄市長時也給巨蛋承包商零權利金。好厲害,但別以為這下投鼠忌器了,柯文哲不是民進黨的,謝長廷不關他的事,還是捏不到柯P的七寸。
還有件事好笑。馬總統拿出當年國統會紀錄,指著李登輝的簽名表示李現在反九二共識,當年卻是簽名認同的。
馬也指出蔡英文當年擔任陸委會主委時也承認「各自表述一個中國」;還問蔡維持現狀「到底是現在的現狀,還是7年前兩岸關係停滯的現狀?」
7年前是過去式,如今講的現狀當然是此刻,怎麼會是7年前的現狀?馬英九在諷刺李和蔡當年說的和今天說的相反。馬難道忘了他在美留學期間是如何地反共?寫了多少反共文章?是不是也可以拿來和今天馬的親共政策相比對,指出他的自我背叛?不必如此,因為時代變了,彼一時、此一時,政治領導人怎能拘泥而不隨時代改變?所以馬在嘲諷李、蔡前後不一時,也想想自己從極端反共到親共友中的路程。 

清算前朝樹立規範

清算前朝沒有不對,很對。在威權轉型民主時,清算前朝才能建立民主的規範。在清算當中建立起新的典型規範,並且訂定新的正義論述。 

****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針對今(8)日稍早北市廉委會決議宜送馬英九與李述德表示不認同,指不但「違法濫權」,還「先射箭再畫靶」,是「政治迫害」的舉動。對此,稍早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發佈新聞稿回擊,標題斗大寫明「合約無不法,不等於沒有圖利!」

法務局長楊芳玲直指,陳以信的說法是金蟬脫殼之計。楊表示,在回答質詢時,還有後半句話陳以信故意不引用,那就是「合約極不合理」。今天廉政透明委員的調查報告,結論認為前市長馬英九涉嫌圖利,就正是找出了合約不合理的原因。

楊芳玲認為,形式上合法,實質上極不合理的合約,是侵害了台北市民的權益,市府卻必須遵守依法行政的原則,「這就是柯市長所說的爛攤子!」
大巨蛋案 廉委建議移送馬

2015年05月08日

今天公布

台北市長柯文哲成立廉政委員會調查大巨蛋BOT弊案,今公布結案報告,有廉委昨透露,依已曝光的前任市長馬英九與開發商遠雄集團議約會議錄音檔,涉及圖利事證明確,將建議將馬英九及時任財政局長的李述德,移送檢調偵辦。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昨反駁指,馬總統絕未圖利廠商,廉政會「先射箭再畫靶」,刻意陷人於罪。


大巨蛋小組廉委包括律師鄭文龍、袁秀慧與市府顧問洪智坤,經三個月調查,今提結案報告。廉委透露,大巨蛋原公告營運權利金為「申請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議約結果竟為零元,而據二○○四年議約錄音檔內容,議約主持人李述德曾透露,此為馬英九私下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面所做決議,明顯違反《促參法》,馬、李圖利事實明確。

現任台灣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昨說,絕未涉圖利遠雄,「廉政會不要政治辦案,自甘充當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政治打手」。

不過,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昨到議會進行大巨蛋、美河市、三創、台北文創等四大案專案報告時指,前兩案是市府與業者有法律訴訟,後兩案是市府要求對方改不合理合約,但總結全都「合法但不合理」,才要重新協商。不少議員批市府只會打嘴砲,四大案問題複雜,市府最後恐灰頭土臉。綜合報導
****
大巨蛋案》 北市廉委會 移送特偵、建請彈劾馬英九
 2015年05月08日 14:10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大巨蛋報告出爐,建議移送總統馬英九(余志偉攝)及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吳逸驊攝)。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大巨蛋報告出爐,建議移送總統馬英九(余志偉攝)及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吳逸驊攝)。


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8日下午召開針對大巨蛋案作出結論報告,輿論關注的前市長馬英九任內涉圖利遠雄,報告指出2004年9月20日,馬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面後,權利金頓時變為0;市府同意遠雄變更都市計劃分區,協助取得「住宅區」用途,涉圖利;馬英九顛覆行政程序,親自會見趙磋商事情,不合乎常情;以及馬掌握甄審委員會的10個名額,「足以通過任何議案」。廉委會將根據這些事證,向特偵組移送並告發馬英九與前財政局長李述德,亦建請立法院彈劾總統馬英九。
由於大巨蛋BOT案是在前市長馬英九任內簽約、評定包含遠雄集團的「台北巨蛋企業聯盟」為最優申請人,且任內也發生變更工程協力廠商、更改權利金等重大變更,故廉委會也一併檢討馬英九任內的爭議作為。

爭議一》920馬趙會後 權利金改為0元

針對最具爭議性的馬英九涉及圖利遠雄,讓權利金為0的作為,調查報告指出,在《促參法》11條以及大巨蛋招標公告須知內的規定,都有規定本案應有「權利金」,2004年9月1日,與北市府議約的遠雄都還願意提撥千分之1的營運權利金,北市府也仍未有放棄權力金的打算,但經過同年9月20日馬英九親自與趙藤雄會面商談後, 3天後的9月23日,馬任內的前財政局長李述德擔任議約主談人,進行第三階段第三次議約會議,便將權利金頓時修改為0元,廉委會甚至還有當天會議錄音逐字記錄。
錄音的會議記錄逐字稿中,李述德於會議上是這樣說的:「我們就按照9月20號協商的結論… …因為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趙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後,大家有共識。」又說「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他不提,我們也不要求,回到都審的程序處理。」
由以上的錄音逐字資料可以發現,9月初雙邊都還有意願在權利金一事上協商,但在920馬趙會後,權利金透過李述德在會議上修改為0元,報告指出,「馬英九犧牲市府之權益,顯然已涉及不法圖利遠雄之行為。」

爭議二》市府同意變更都市計劃分區 加「住宅區」圖利遠雄

調查報告指出,土地使用分區在公告時,原不得當作「住宅」使用,但2004年9月23日當天會議上,李述德代表市府立場,同意在簽約後要協助遠雄辦理都市計劃的變更,讓該基地內加入「住宅區」的土地使用分區項目,使可做「住宅」使用,增加遠雄在該基地內的利益。
報告指,當時的部分甄審委員已發現,如附屬事業當住宅使用,違反公告及招商規定,如馬英九任內的都發局長許志堅表示此舉「不符合現行法規」,而2004年6月4日的議約會議上,遠雄也曾表示「住宅」是非常敏感的字眼,廉委會認為,議約小組跟遠雄在事前都了解變更的敏感,因為是遠雄的重大利益所在。

爭議三》顛覆行政程序:馬親自會趙磋商

馬英九直接與趙藤雄會面磋商權利金一事,顯示議約過程中,馬直接跳過議約小組以及甄審委員會,但按流程應是由下至上,決定後再向市長報告的流程,廉委會認為,馬主導事情的態度至為明顯,跳過合理的行政程序。
更細地說,從行政流程而言,議約小組需將議約結果依規定「層簽」至市長,如馬英九有任何指示,自可依合法行政流程指示議約小組研究、辦理,不需要繞過行政應有之流程,私下與趙藤雄見面,這顯然難合乎常情,且在2人會面後,議約內容大異於前,確屬重大關鍵。

爭議四》馬掌甄審委員10人 「足以通過任何議案」

另,報告指出,馬英九從一開始挑選甄審委員,即跳過幕僚所推薦的名單,自己另外手寫指派自己屬意的甄審委員「李建中、劉宗榮、楊忠和」3人,加上甄審委員中的府內局長也是馬英九親自勾選,包括主任委員李述德、吳清基、陳威仁、林志盈、許志堅、廖咸浩、陳清秀共7人,可知甄審會至少有10票掌握在馬手中,報告認為,「足以通過任何議案」,顯見馬充分掌握人事,而掌握人就掌握事,表示重大事項的決策也都是由馬英九親自做成,故報告指馬英九不得諉為不知。

咎責》廉委會將告發馬、李涉圖利、背信、瀆職 

調查報告指出,馬私下與趙會面,之後權利金變為0,顯然已有圖利廠商之嫌,廉委會建議北市府,將馬英九、李述德涉嫌違法圖利遠雄趙藤雄部分之相關「全案資料」,移送特偵組等單位依法處置。
至於關乎到馬、李2人涉嫌圖利、背信、瀆職之刑責,廉政委員專案小組會另行向特偵組告發,而非以市府的角色為之。除此之外,報告指出,馬亦有政治及行政責任,依據現行憲法規定,應移請立法院審議,決定是否進行彈劾。
20150508-SMG0035-001-大巨蛋案重大爭議沿革列表.jpg


*****

私下談好了?李述德爆「馬趙密會」 馬英九恐難脫身

2015/05/07


記者許富傑、陳乃瑜/台北報導

明(8)日廉政委員會調查報告,大巨蛋案讓馬總統一刀斃命的關鍵,就是當時李述德的會議錄音檔,讓檯面下的「馬趙會」曝了光,兩人私會喬掉營運權利金,讓案情可以直接牽到馬英九,另外美河市、松菸文創,廉委會第一階段的調查報告也將一併出爐。



廉政委員會第一階段調查報告,三大案大巨蛋、美河市、松菸文創一次出爐,其中兩案,總統馬英九恐怕很難全身而退,尤其當時會議關鍵錄音曝光。



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我們這條就照9月20日協商的結論,我也講一下,因為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之後,大家有共識。」前財政局長李述德這段話,講白一點,就是「我們兩家老闆已經私下談好了」,成為馬英九涉案關鍵。

台北市廉政委員徐嶔煌說:「李述德說是在那一年的9月20日,馬英九前市長跟趙藤雄董事長見完面之後,達成了一些共識,所以在23日的會議就把營運權利金變成是零、變成是沒有,所以在這個部分,就看起來很直接的拉到跟馬前市長的關係。」



▲台北市廉政委員徐嶔煌。

另外,美河市案也和馬總統有關係!當年合約曝光,馬總統說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但白紙黑字簽約人就是他,富邦松菸文創案,也爆圖利財團,2009年初簽的約,不是在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接棒簽約的前市長郝龍斌也是調查重點。



徐嶔煌說:「屢約保證金的收取是投資金額的5%,如果是74億的5%的話,應該就是3.7億,可是當初這個規畫到後來也被改掉了,被改成是開發權利金的5%,他們的開發權利金是13億,5%就是6500萬。」



履約保證金一下子降價兩億多!甚至像大巨蛋,政商關係打得好,營運權利金都不用繳。廉委會調查報告仔細檢視這兩位前市長,到底辦演什麼角色。(整理:實習編輯游雅嵐)

沒有留言:

網誌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