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日 星期二

王禎和憶張愛玲訪台-- 1961年10月 (丘彥明)


丘彥明專文(下):張愛玲在臺灣─妓女坐在嫖客腿上看她


丘彥明 2015年08月25日 05:30

張愛玲畫像(圖片來源:微語綠)


一九六一年秋天,張愛玲悄悄來到了臺灣。即將離臺,被一位晚報記者發現行蹤,在報紙上寫了小小的一段新聞,張愛玲只淡淡的表示:她來臺灣是拜訪親戚。作家水晶讀到那則短短不到一百字的消息,對王禎和說笑:「那名『親戚』就是你。」


二十五年過去,禎和不曾向別人談起張愛玲,也不曾寫下隻字片語。當《聯合文學》雜誌決定在第二十九期做「張愛玲專卷」找到他時,他還說不是時候;經過數次密談,他點點頭:「讓我試試!」

半個月之後,一九八七年一月五日我收到禎和一封限時信:

彥明:很抱歉,元旦四天假都花在寫回憶張愛玲。寫到一月四日很晚的時刻,把稿紙都撕了……

1961年10月15日攝於花蓮。左起:王禎和母親、張愛玲女士、王禎和先生。(允晨提供)


讀罷信,我心中不忍,立刻撥電話給他。他一聽出我聲音,立刻很懊惱的說:「很抱歉,我真的寫不下去。」「我懂,完全懂,沒關係,不要這篇文章了。對不起,這些天讓你那麼痛苦。」


張愛玲卷籌備得差不多了,最重要的兩篇文章卻落空,心中悵悵然:一,原擬請林以亮先生記張愛玲的電影劇本寫作生涯,因為張愛玲替電懋寫劇本時,林以亮先生是該電影公司的製片,相交極深;他身體違和,不便勉強。另一,希望禎和雜憶張愛玲,他卻寫不成。

沒有這兩篇文章,專卷似乎變得灰灰濛濛了,而張愛玲這樣一位重要的作家,要做她就得做得像個樣子,否則便不要做了。因為這種感覺,整個月日子過得沉沉鬱鬱。農曆年假之後,我忍不住拿起電話撥給王禎和,狠著心說:「明天下午兩點我來找你。」

一九八七年二月三日下午二時,我們兩坐在臺灣電視公司的電影存片室,進行了下面的訪問。

丘:為什麼寫「雜憶張愛玲」,寫到最後卻把稿紙全撕了?

王:元旦四天假都花在寫回憶張愛玲,還打電話到花蓮,查問一些事情。我耳朵不好,都是麻煩我太太替我詢問。可惜的是,時間隔得太長,二十五年多了,沒人記得起來。每天寫了撕,撕了寫,寫到一月四日很晚的時刻,頓然一悟——我寫張愛玲,那種文章會像「少男少女」寫的,我步入中年了,不好意思!覺得不宜寫,便把稿紙都撕了。

丘:但是單寫她在花蓮的遊記,不是頂有意思的?

王:我覺得此類文章價值較小,特別是研究價值小。我剛讀了《聯合文學》二十八期「關於沈從文專號的迴響」,蔡源煌教授提到:沈從文專號卷五評論部份,朱光潛先生的兩篇參考價值較小。如果評論部份再充實一點,可能更有意義。評論文章,除了要求批評的洞察力,也應力求周延;惟此,配合作家作品之精選一併刊出,更能夠評估該作家之成就。

寫張愛玲到花蓮遊玩觀察,實在沒什麼意思。這樣一位文壇重要人物,寫對她的「驚鴻一瞥」,覺得很俗套。何況那幾天的旅遊,也沒什麼特別的,引不起讀者的興趣,萬一壞了她的形象,這樣是不好的。

丘:西方很流行做作家的傳記。而沒有史料,傳記是做不起來的。正如你所說,張愛玲是公認的中國文壇重要人物,而她的生平少人知,除了她自己在《流言》一書中所寫的幾段,其他資料實在少之又少。製作「張愛玲專卷」的重點即在於「史料」。因此,不論如何,我們希望你能提供一些張愛玲在臺灣的資料。畢竟,那是她到臺灣唯一的一次。

王:張愛玲來臺北,在國際戲院(後改建為新世界戲院)對面餐廳和殷張蘭熙、白先勇、王文興、陳若曦、歐陽子,麥加錫夫婦(美國新聞處處長)以及我見面。

張愛玲到臺北,暫住麥加錫在陽明山的家裡。那是一幢在陽明山公園附近巷子裡的大別墅,僕從如雲。

張愛玲與麥加錫夫婦尚未抵達餐廳之前,殷太太說:「我們都沒見過張愛玲,大家來想想她是什麼樣子。我問麥加錫先生,他說張愛玲很胖很邋遢。究竟有多胖多邋遢?」

我們一聽都很失望,不願再想。

這時,張愛玲出現了,大家眼睛一亮。哪裡邋遢?乾乾淨淨的,而且一點都不胖,雖然不是頂漂亮,卻是「可看性」很高。

後來我們決定封麥加錫先生是「效力專家」,因為他的「手法」,使我們看張愛玲是加倍的美。

業餘攝影家拍攝的照相館式照片,張愛玲女士解釋她忍著笑,因為覺得姿勢有點滑稽。

丘:什麼樣的機緣,張愛玲來臺灣會和你們見面吃飯?

王:那一年我是臺大外文系二年級的學生。白先勇、王文興、歐陽子、陳若曦等人辦《現代文學》雜誌。麥加錫是臺北美新處的處長,他很喜歡文學,《現代文學》出版時,他就訂了七百本。他選了白先勇、王文興、歐陽子、我的小說各一篇,請殷張蘭熙翻譯成英文,書名為《New Voices 》,封面是席德進畫的一幅少女像。

這本書當時正在翻譯中,張愛玲與麥加錫是老朋友,來臺灣,他就安排我們吃飯見面。

丘:那晚張愛玲談了些什麼?她說話時什麼樣子?

王:她很少說話,說話很輕。講英語,語調是慢慢的。

丘:什麼因緣,張愛玲到花蓮一遊?

王:她讀我的小說〈鬼‧ 北風‧ 人〉,對裡面的風土人情很感興趣,特別寫信給麥加錫希望到花蓮看看,所以麥加錫先生就聯絡了我。我們那晚在國際戲院對面聚餐之後,第二天就出發了。

我們先搭火車轉蘇花公路到花蓮。因為火車沒對號,美新處的職員還先到火車站去替我們佔座位。

丘:能否描述一些你帶她到花蓮遊歷的情形?

王:去花蓮途中,經蘇澳公路局餐廳用飯。隔我們幾桌之外有一張桌子,圍坐了七、八個婦女。她看了一會兒對我說:她們大概都是小學老師吧!我看了一下,覺得她推斷得很有道理,因為那幾位女士穿得很樸素,卻又相當活潑。

我帶她遊花蓮市,在街上逛,後來走到陋巷,碰到妓女戶小姐在店裡跳曼波,她覺得好有趣。於是,第二天在我四舅父的安排下,引她一遊「大觀園」(一甲級妓女戶之名稱)。她看妓女,妓女坐在嫖客腿上看她,互相觀察,各有所得,一片喜歡。她的裝扮,簡宜輕便,可是在一九六一年的花蓮,算得上時髦,又聽說她是美國來的,妓女對她比對嫖客有興趣。

接著也在我四舅父安排下,參觀酒家。酒客對她比對酒女更感興趣,還邀她入座共飲。

丘:你剛才提到張愛玲的裝扮。張愛玲自己本人對服裝特別注重,從她的文章及圖畫都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你能不能就記憶所及,更詳細描述她的裝扮?

王:因為是旅行,她穿的衣服很輕便,都是很舒服的襯衫。她很習慣衣服上第一、二個扣子鬆開不扣。火車一路從臺北到花蓮,後來到臺東,我注意到她衣服最上面兩個扣子常常沒扣。這在一九六一年穿衣服還十分保守的臺灣來講,相當特別。我舅舅用臺語對我說:「伊像美國人,很美國派。」非常有趣。

丘:在花蓮還去了哪裡?

王:我帶她去中美戲院附近,風化區後面花蓮最古老的城隍廟。進門七爺八爺畫像兩邊的四根廟柱上有對聯,從右至左:

一:陰陽原有別到此地饒舌何庸。報應本無差願汝曹撫心自問

二:城郭固而高善事幾重皆得人。隍池深且廣惡人一個不能預

三:具廣大神通別是非豈遺分寸。秉聰明眼力判善惡不奕錙銖

四:夫微心願不爽毫釐。惟神則明無慚衾影

她看了半天,然後很歡喜的說:「我知道,我知道意思了。」我不知道她究竟從中間「悟」出了什麼?

看到城隍廟裡的白磁磚,她說:這倒像是浴室。

丘:花蓮附近還去了哪些地方?

王:隔天我們到鄉下整個上午、下午,她邊看邊做筆記,說了一句:臺灣真富。這句話,我們走蘇花公路時,她也講過。到鄉下看,到廟宇參拜,我們都搭三輪車。

丘:可否舉個小例子——「張愛玲式」的小例子,更明確的表現她說「臺灣真富」這句話的感觸?

王:從蘇澳到花蓮,搭公路局汽車,每到一個小站車都要停下來。沿路以及車站到處都是可以做聖誕樹的松樹和扁柏,還有各種稀有的樹和花,她說:「臺灣真富,這在美國都要花錢買的。」

丘:記得以前你跟我提過,你們還去參加了阿美族的豐年祭,對不對?請談談。

王:有一天晚上,我們上花岡山看阿美族豐年祭,她看得挺認真。

有一名全副裝飾的山地小姐,側面美極了,她讚歎:她可以選為最佳側面獎。看到山地頭飾,說這英文叫Bolero。

當時縣長也在會場,一聽說她是美國來的,好熱情地要請她坐貴賓席。不過我們還是坐在前面的草地上。接著有臺北來的舞蹈家,自動跑來跟我們談天,遞名片,然後說:這些舞,不好!如果給他編的話,可以更好。張愛玲私下對我說:「山地舞,要他來編幹嘛!」

丘:張愛玲到花蓮,暫住你家?

王:我們家開雜貨店,店舖和住家一起。住家的街道不寬,鄰居都很好奇,說我帶女朋友回花蓮。她那時模樣年輕,人又輕盈,在外人眼裡,我們倒像一對小情人。在花蓮人眼下,她是「時髦女孩」,因此我們走到哪裡,就特別引人注意。我那時剛讀大二上學期,鄰居這樣看,自己好像已經是個「小大人」,第一次有「女朋友」的感覺,喜滋滋的。

我們打掃出樓下的一個房間讓她住。她會說日語,跟我母親就用點日語相談。我還記得,那時我的乾姐姐要出嫁,馬上要離開我家了。張愛玲聽了跟我母親說:「你會比較寂寞。」「寂寞」兩個字是用日語說的,我一直印象很深。她每天晚上跟母親道晚安,都是用日語。她說話很慢,很柔,很自然。

晚上睡覺前,她一定在臉上擦各種水,各種不知道什麼的油脂,用一張張衛生紙擦啊抹的,當然也花很多的時間。我母親看見很好奇也覺得很新鮮,用臺語告訴我:「不知是什麼東西?」十月十五日晚上,我們約好到照相館拍照,她花了一個鐘頭以上時間化妝。那天,照相師很認真的替我們拍,也拍了很久。

幸虧拍了那張照片。那時期相機還不普遍,不然可以留下許多可貴的照片。她、母親和我的合照上,相館打上了日期,否則我還真記不清楚她是哪天到花蓮的。這也是我們合拍唯一的照片。後來水晶看到照片,他和我都認為張愛玲年輕,看起來像二十多歲,可是水晶的女同事看她三十多歲,女人看女人「格外小心眼」,我們就和她們吵嘴。水晶是張愛玲迷,她的小說他是用學校背書的方法背的。那時他很興奮,老要來問我張愛玲做了什麼?我叫他自己去看她,他又不敢。後來水晶去美國,才有機會見到張愛玲。我覺得我比水晶幸福,看到了張愛玲青春的一面。

1943年,《二十世紀》雜誌刊登張愛玲女士照片(右上角第一人) 。 鄭樹森/提供

丘:你們有沒有談文學,她的小說?

王:我們很少談文學的事。她不大願意談自己。我說她的小說真好,每個字都有感情,擲地有聲。她說:「不要說。不好,不好。」

丘:你能不能再詳細一點談你對她小說的看法?

王:張愛玲的小說,乍看寫的像是小事,其實是很世界性的,很Universal,一個時代就出這樣一個作家。

她的《金鎖記》真是了不起,在文學作品上已經是經典,是Classic,是Master Piece,文字運用得多好。《傾城之戀》也好,寫到如此極致的作品,電影怎麼能拍得出來那種文字的感覺?〈五四遺事〉寫得真好,形容詞運用得妙透了:

……船伕與她的小女兒倚在槳上一動也不動,由著船隻自己漂流。偶爾聽見那湖水嘓的一響,彷彿嘴裡含著一塊糖。……

真是絕妙,這篇小說,可以拍很好的電影。

我本來很想學她,但是學不來,只好放棄。像李白的詩不能學,杜甫的詩可以學,一樣的道理。後來她出書《紅樓夢魘》,請皇冠出版社送一本書給我。沒想到她研究紅樓夢這樣深,什麼程乙本、程高本的,我從頭讀到尾,看了還是不懂。她是下了功夫,不容易,很了不起。

她的小說我一次又一次的看,現在看還是好。我有時候會想,她的《秧歌》寫得太好了,她應該多留在大陸寫「文革」,她是觀察那麼敏銳的人。

丘:當時她完全沒提到自己的寫作計畫?

王:她說,寫了個長篇小說,是用回憶的方式寫的。不過回憶的部份太長了,「現在」的部份只在前面佔一點點地位,顯得不平衡,她要再改。這個長篇,是不是指《半生緣》?我不能確定。

另外,她準備以倫敦做背景,寫長篇小說。

我問她,要不要以臺灣為背景寫小說?

她說,不行。臺灣對她是silence movie(默片)。

丘:怎麼說?

王:因為語言的隔閡。

丘:對於你的小說,她的看法呢?

王:她看過我的〈永遠不再〉,說:你相當有勇氣,山地生活這麼特殊的背景,你敢用意識流的手法。意識流通常是用在日常生活,大家熟悉的背景。她一語驚醒我,從此以後再也不隨便新潮、前衛了。

丘:她不是也讀過你的〈鬼‧ 北風‧ 人〉嗎?

王:她認為我用鬼魂結尾不太妥當,因為整個小說是寫實的。但,又說,她把我這個故事唸給外國人聽,他們聽了很喜歡,很喜歡那「氣味」。

由於張愛玲的看法,我後來出書時,曾經把整個結尾刪掉,可是後來又把結尾恢復。所以〈鬼‧北風‧ 人〉現在有兩種本子,一是刪掉結尾的,一是沒刪去的。

丘:她有沒有提到白先勇、王文興、陳若曦、歐陽子等人的小說?

王:我陪張愛玲去花蓮旅行時,奉白先勇之命帶了一套完整的《現代文學》雜誌送給她。張愛玲說她行李多,她沿路把雜誌看完再還我。

我還記得她在我家,捧著木瓜用小湯匙挖著吃,邊看《現代文學》,神情模樣那麼悠閒自在。二十五年過去,那姿態我居然記得那麼清晰,覺得她什麼都好,什麼都美。

她讀到金恆杰的小說,一篇說自殺的小說,主角吃了很多顆安眠藥卻沒死。後來,在花蓮我家,她胃腸不好得吃藥;她說,她想起金恆杰的小說,怕藥房裡的藥是假的,不敢吃。後來我舅舅騎腳踏車,她坐後座,帶她去醫院診治拿藥。

丘:還談了些什麼小說的事?

王:由丁玲談起,後來說到大陸的小說。她說在大陸,都是按一種「Formula」來寫作,不會有好東西的。

她談起她丈夫賴雅是西部武打作家。他們隔壁也住一位西部武打作家,寫過《獨眼俠》(One-eyed Jack ),在家裡就曾拿槍射貓。

她當時對世界上的文學很清楚。說《春江花月夜》(原名Fanny )這齣舞臺劇很新,也談原小說。她跟我說田納西‧ 威廉斯。還提到他曾喜歡巴里摩戲劇世家中的戴安娜‧ 巴里摩(Diana Barrymore),她是當時美國舞臺紅演員。好像田納西‧ 威廉斯為了她還酗酒。張愛玲怎麼說的,我現在無法記憶得很清楚。她還譯過海明威等人的小說,可見她對文壇的情形不是封閉的。

丘:她還提到過其他文壇上的人士嗎?

王:她對胡適之很敬佩。我忘了她當時的用辭,意思是:現代的中國與胡適之的影子是不能分開的。

丘:後來她譯《海上花》,就與胡適之有很大的關係,她自己在文章中也曾提到。她有沒有提到自己的電影劇本寫作?

王:沒有。她只談到接著要去香港,為電影寫劇本,寫《紅樓夢》。後來這劇本沒有拍。她講:他們要的是少男少女的戲——電影界喜歡少男少女的戲。

她說起李麗華,說看到她,有給人一亮的感覺。後來林以亮先生在〈私語張愛玲〉文章中也提到,李麗華為了請張愛玲寫劇本,見面時特別打扮,說話也特別留神。後來李麗華到臺北來,在臺視拍《聖劍千秋》,平時說話果然如林以亮先生所描述。她真是漂亮,我每天跑去看她,確是如張愛玲所說的美。

丘:請你再仔細回想一下,張愛玲有沒有說過她寫作的任何一點習慣?

王:她說她寫作先用英文寫,用英文寫得很慢。她說:「我中文寫得很快的。」只要提到她的寫作,她總是輕描淡寫,避而不談。

丘:我們再把話題回到旅遊時的人、事上吧!從你前面的描述,感覺上她是很自然親和的人。

王:我們從花蓮到台東之前,她一定要買禮物送給我舅舅,問我什麼比較好?我說舅舅沒缺東西。

她說,A man has everything 是很難買禮物的。我們上街到一家書店,她和老闆用國語交談,講著講著就變成上海話了,聊了很久。終於她買了枝鋼筆送給舅舅,舅舅不是寫文章的人,很少寫字,後來把這枝筆轉送給我用。

她走了,離開花蓮,在我們家留下一雙鞋,忘了。樣子很像現在的拖鞋,我母親很喜歡,每天穿來穿去。

她住花蓮家裡時,我們把〈鬼‧ 北風‧ 人〉裡提到的各種食物全做給她吃,不知道她喜不喜歡。

搭車從花蓮到臺東,利用等車的時間,我們在街上走了一下。她買了一個小木盆,放進隨身的袋子裡,說:「大陸習慣出門要帶一小木盆。」我當時想不通,現在明白了,可能以前人出門不像後來方便,帶個木盆打水洗臉之類的比較容易。

我們在街上還看到「跌打損傷」 的小攤,以及其他一些草藥。賣藥郎中看她身體不太好,介紹她買藥,她不敢。她說,很羡慕麥加錫身強體健,可以到處旅行。

1944年12月17日,《申報》上刊登《傾城之戀》電影廣告,張愛玲女士編劇/《雜誌月刊》1943年九、十月號,張愛玲女士為小說《傾城之戀》繪插圖。(鄭樹森/提供)

丘:離開花蓮,到了臺東之後呢?

王:原來計畫從花蓮下臺東、屏東,到屏東參觀矮人祭後,搭金馬號到高雄,再回臺北。

我們搭車到臺東,一下車,站長就來找我們,說美新處到處找我們,打電話過來,要張小姐立即與他們聯絡。原來她丈夫賴雅中風,家人打電話找她。我們只得取消行程,趕搭時間最近的金馬號汽車到高雄,從高雄搭夜車直赴臺北。

在臺東時打電話。那時打電話,投了錢之後要接線很久才可通到話,公共電話後面有兩個人排隊等著,張愛玲在這個時刻,還能轉身很善意的,不急不躁對那兩個人說:「你們去那邊打電話。」一隻手提著電話筒,一隻手指著另一個公共電話的方向。

丘:然後你們就一路回到了臺北?旅途都平安?

王:從高雄坐夜車回臺北,我買橘子給她吃。我吃了橘子,果皮都握在手上,看到垃圾桶才丟。她說我很懂清潔。我答,也許是受父母的影響,父母都是受日本教育很在乎整潔的習慣。

車子很擠,我們找不到一起的座位,分開來坐。後來有人讓坐,我們才坐在一起。到了臺北,兩人都疲倦了。麥加錫先生派車到車站接到我們,先送我回信義路國際學舍。在新生南路上,我和她揮手再見,看車子向陽明山方向駛去,心裡非常難過,彷彿不能再相見了。

麥加錫夫人後來告訴我,張愛玲回到陽明山瞭解賴雅的病況之後,情緒very upset。

但是那時她若回美國,錢只夠買票到洛杉磯,回不到波士頓,會變得Stranded。所以,她確定賴雅情況穩定後,還是依原計畫到香港寫《紅樓夢》電影劇本,寫完劇本再回美國。然後,她親手照顧丈夫,直到他去世。這些情形,是後來從張愛玲的通信中知道的。

丘:她到香港之後,有消息給你?

王:是的,她有信來。我忘了有一封不知怎麼寫說聽到雞鳴;水晶把我的信搶去看,說張愛玲撒謊,香港怎麼可能有雞?水晶在香港住過,說得振振有詞,我就拼命找理由為張愛玲辯護。

丘:後來,她好像用英文寫過一篇來臺灣的一些見聞?

王:她回美國之後,為《The Reporter 》雜誌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叫〈A Return to the Frontier〉(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寄了一份給我。水晶看了題目有意見,說:「怎麼能說到臺灣是〈回返邊疆〉呢?」文章中提到臭蟲,水晶又說:「怎麼可以說臺灣有臭蟲?哪裡有臭蟲?」

我本來看這篇文章覺得沒什麼啊?寫得很好啊。但是受了水晶的「愛國刺激」也引起了反應。覺得要跟張愛玲抗議一下。這時恰巧徐訏在《聯合報.副刊》寫一篇罵她的文章,我寄剪報給她,順便抗議「臭蟲事件」。

丘:她回信了嗎?怎麼說?

王:她淡淡的寫了一句:臭蟲可能是大陸撤退到臺灣帶來的。

丘:之後,你們一直有消息往來。真沒再見過面?

王:一直有通信。我還記得,看到《今日世界電影》雜誌刊登張美瑤演《吳鳳》的兩張劇照,山地姑娘打扮;回想起我們去看山地舞的情形,便把照片剪下來寄給她。

我去當兵時,看到相思樹、相思豆,也寫信告訴她。

看到她寫的劇本拍的電影,打抱不平說導演怎麼能拍成那個樣子?她置之一笑。

畢業當完兵,我到國泰航空公司服務,有機票可以免費去美國。我寫信給她,說要去波士頓看她。她回信說,歡迎我去,不過她家比較小,安排我住旅館。

那是我第一次出國,什麼都不懂,也沒找朋友,去到紐約,拿著地圖迷迷糊糊的找不到灰狗巴士站,很著急,打電話又打不通,結果在紐約兩星期也沒玩到。後來我寫信給張愛玲,她回信說,等了我一天,第二天頭痛了一日。

這次沒見到面,我後悔至今。等到幾年之後我去愛荷華,她已搬到洛杉磯。我寫信希望見她,她已不見我,回信:「相見不如懷念」,你應該瞭解我的意思。我更後悔那次沒去波士頓與她見面。

當然,她住洛杉磯我是找得到她的,因為她住的地方是莊信正幫她搬家的,她的房東對她很感興趣,她一直躲。我後來從愛荷華到洛杉磯就暫住莊信正家。我想了想,還是尊重她的決定,把要送她的花蓮大理石托莊信正轉交。

丘:與張愛玲的這一段「文學因緣」,還有什麼值得記憶的?

王:有一天談到小說,她說:「我們的小說都不去分段,都是長長的。我的短篇小說都比別人的短篇還長。」她講「我們的小說」,「我們」這兩個字讓我「受寵若驚」。那時候真年輕,回想起來,真有趣。

她還曾提到,從廣州坐火車經深圳到香港,民兵檢查她時,她很緊張,因為護照上用的是一個筆名。民兵問她:「你就是寫作的張愛玲?」她很緊張的答:「是」。那民兵就讓她出來了,沒有留難。

丘:與她的交往,你是否受了些影響?

王:我這一生有三件事受她的影響很強烈:

第一,是講國語。她說,你們福建人「ㄈ」音和「ㄏ」音好像分不清。從此以後,我再次遇到要發這兩個音時,會特別的小心,不希望錯誤。

第二,我以前說到「噱頭」兩個字,「噱」是讀「ㄐㄩ」。她說:噱頭,上海人是唸「ㄒㄩㄝ頭」。從此以後,遇到我沒唸過的字,我一定要先查字典才說出來。

第三,我們看山地人結婚喝酒,我說:「他們表情很憂鬱。」她聽不懂,我改用英文說「憂鬱」就是「Sad」。她說:你講話很文藝腔。自此,我講話,一定小心避免掉「文藝」的字眼。

丘:從這裡更可以感受到張愛玲的真實無飾,以及觀察事物、生活的敏銳。

王:前面這些說來拉拉雜雜,像流水帳,我真不喜歡。但是,還是讓你與我共用這段回憶。這些事想起來,真溫暖,可是寫出來,就覺得沒意思,尤其過了二十五年,大家年紀都大了。寫出來,更沒趣味。我是不能寫。

我覺得應該找批評家,寫有關她的小說藝術,這樣才有意思,對大家才有益處。

張愛玲是作家,不是明星,大家關心的是她的小說,不是她的起居注。

丘:禎和,談了一個下午,謝謝你,我在這個訪問中學到了很多的功課,也得到很多的啟發。這實在是一段美麗的回憶。我們沒見過張愛玲在臺灣其他的照片,大約只有一九六一年你們拍攝的這張。正如她的文章一樣,她在我們的印象中:永遠是遙遠的,美麗的,這種感覺真好。

王:後來沒見面是對的。讓我記憶中她永遠是那青春的一面。其實我應該寄張現在的照片給她,告訴她我也老了,請她也寄張現在的照片給我。不要,還是不要,還是留著以前的記憶吧。真是奇怪,我真的能把關於她的每一件事,每個動作,說的話都記得清清楚楚的,包括她喜歡戴的大耳環……。

丘:我想張愛玲看到這篇訪問,感覺會很溫馨的,像一幅油畫,年代越久遠,裡面的線條、色彩,越清晰的浮現出來,帶回往日的美麗,停佇成永恆。

我看見禎和笑著、笑著,回到了大學二年級的秋天……。

旅居荷蘭的作家丘彥明(台北文學館)和她的代表作《人情之美》(允晨文化)

*作者為旅居荷蘭的作家、畫家,曾任聯合報副版版編輯、聯合文學總編輯。本文選自作者代表作《人情之美》(允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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