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專利發明與 Apple - Siri 官司- - - 1 of 2 - - - by 徐錚
謝謝老朋友對我的專利與 Apple-Siri 一案的關心。謹將始末撮要簡述如下:
徐錚
1.專利 US Patent 7177798 http://www.google.com/patents/ US7177798 有近 200 件專利引用,包括 50 件以上 Apple 專利,和專利局審査人引用。已知 IBM 某些 Watson 的專利申請,因本專利而確定不得批准。
2.九0年代末構思、設計完成,2000年由博士生 Veera Boonjing ( 泰國籍,目前在泰國擔任大學教授)完成電腦裝置和實證, 並提出初申。經過中途修正,最後在2007年初終審通過。 由我任教的大學 Rensselaer Polytechnic Institute 所擁有 (這是美國一般大學慣例,即教授丶研究人員/ 研究生所發明的專利,所有權屬於校方)。
3.Siri 係由史丹福大學的 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 在國防部 DARPA資助下約於2005年後發展出来,2007 年後由 Apple 取得並商業化。2012年前後正式推出。
4.Marathon (NYSE) 旗下的 Dynamic Advances 從 RPI 取得本專利的 exclusive license,並在 Siri 推出後開始交渉,最終出力由 RPI 提出訴訟,並由聯邦法庭受理在紐約上州主審。
5.自2013年起,Apple 律師團隊提出ー波波的要求和法律攻勢,包括:主審移到加州、 向專利法庭 (Inter Partes Review)一再從各種角度申訴本專利無效、 向聯邦法庭申訴修改或駁回 RPI 的訴訟内容、調閲我所有研究文件和 emails、傳訊我在提出專利申請期間的合作過的同事等等。 這些行動無非昰財力雄厚大打消耗戰,並未成功。 光是向專利法庭的申訴,据我方律師説,就高達數次,甚至十數次, 次次被駁回,仍然纒戰不休。
6.雙方主力還包括了各自的 Expert Witnesses。為本專利價値作證的是 Director, School of Computer Science,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為 Apple 批評的是一位 Professor, Computer Science, University of Rochester.
7.我個人在此期間正式作證 9 小時,會議10多小時,電話會議上百小時,email 討論數十件 。
8.最後,在正式開庭(陪審團)前兩周,Apple 認輸,同意支付和解金 2490萬美元。
結語:專利法龐雜但有内建的制衡。沒有像 Marathon 這様的公司,個人和大學根本無從告大公司。另一方面, 法官専業素養也令我折服。
(註: 可參考媒體報導,據我的朋友和學生説,包括 New York Law Journal - see attachments, Wall Street Journal, PCWorld, etc. 另外,泰國主要媒體也都顯著報導)
Apple 律師團對我進行長達 9小時的盤問 -- 2 of 2 --- by 徐錚
我的專利官司與 Apple 認輸同意支付2490萬美元和解金一事,引起15屆老同學與數位 東海校友的關心與好奇,有同學希望我再寫一些比較 juicy 的官司細節,透露一些較精彩與內幕性的消息,因此我 就簡短報告ー下我如何「被審」(deposition)。
這件 Apple-Siri 案子花了近兩年時間在事實認定 (discovery)上,包括雙方expert witnesses 對我的專利和 Siri 的比較分析。其 第ー歩,也是最根本的ー歩,就是重建我的「犯罪」或説發明過程。 Apple 向法院取得傳票 (subpoena), 調閲我歴年來所有與本專利有關的文字記錄。
因此 RPI (我任教的大學Rensselaer Polytechnic Institute)在律師指導下搜索 Mail Servers 收集我所有的 emails, 再連同我的電腦硬碟和印列、手寫文件,經由我方律師呈給法院, 轉交Apple律師團。然後在我方律師陪同下,對我進行了九小時 的 deposition,亦即接受Apple律師團對這些事實 的盤問,全程錄音錄影。
其中兩件小事可向大家說明一下:
1. Apple律師團ー開始就問我些背景問題,包括用不用 Face book 等等。我説從不用 Facebook。八小時後, 他們突然出示署名為我(Cheng Hsu)的 Facebook 帳戸網頁,上面還大談本案, 要我解釋。
我説這不是我的,也不知來源。我方律師臉都綠了,趕緊暫停, 拉我ー旁要我細思「若是,趕快承認」。確實不是( 可能是我班上學生的玩笑)。這網頁内容簡陋,Apple律師倒也 認同非我所為,從此不提。
2. 同様到了尾節,Apple律師突然問我,Who is Wenchien Wu? Who is Joyce Hsieh? 我倒沒有説臉都綠了,但不得不佩服他們的仔細。 居然連吳文建丶張瓊雅的名字都被他們從無數的 email 中挑出來問。
事實是這樣的,我曾把此間報紙 (Troy, NY)對本案的報導(當時官司仍在進行中)和對我的訪問, 在彼此問候時,順便轉發給他們兩位參考(沾沾自喜也)。 文建兄回郵,建議我自己為文向15屆同學說明報導內容並順便談談 自己的專利發明。
我回覆曰,“目前不宜,等全案結束再説”。幸而有此ー回信為憑, Apple律師無隙可乘。否則張瓊雅丶文建兄兩位,恐怕也要被 Apple 當作證人來傳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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