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 星期五

吳靄儀 (3):遊行人數絕對重要;「什麼是法」。支援我們第一代的政治犯,我們午夜的太陽!黃之鋒監禁6個月、羅冠聰8個月、周永康7個月。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 ... 大敵當前,還斤斤計較跟年輕人拌嘴遊行有沒有意義麼?像解釋法例條文那樣辯論民陣的口號有無問題麼?03 年的遊行及 03 年以來的遊行,都是自由參加,自製標語的,從來不須同一口徑。

至於遊行有沒有「用」?令我記起 ... 看《甘浩望巡禮之年》的放映後分享,有人提出了類似問題,甘仔說,問題反映資本主義心態,投資必要問回報,他則不是那個想法。甘仔是虔誠的原創共產主義信徒,我不是;但我覺得,形勢愈艱難,就愈要運用一切的方法,行使一切權力,例如投票、遊行、討論、發聲、捐錢,跟被不義打壓的人站在一起,讓世界看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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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人數絕對重要 | 吳靄儀 | 立場新聞
這幾年,每到七一,就自私地暗願最好是陰天,寧願下大雨也不要三十幾度驕陽似火,因為我怕日曬不怕雨...












// ... 總之,你有你西方價值,我有我中國模式,包裝得溫文一點,叫各走各路,沒有誰比誰高尚;直接一點,就是不承認有普世價值,人權自由民主由我定義,以我為主,我說了算,你死開。


這種「你有你的價值,我有我的價值」這種說法,大律師吳靄儀一語道破:


「你的價值說『不可以殺人』,我的價值說『可以殺人』。於是,基於我的價值,我可以殺你;基於你的價值,你不可以殺我。但我們大家都正確,我殺你是對的,你不殺 我也是對的。你是否接受這種荒謬的講法?」... //













吳靄儀:什麼是法 | 區家麟 | 立場新聞


「什麼是法」,題目抽象。這時勢,天天講「憲制」,人人談「依法」。談法,我們 從根本談起,因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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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 Joshua Wong
法庭裁定律政司刑期覆核成功,重新訂立刑期,將判處黃之鋒監禁6個月、羅冠聰8個月、周永康7個月。
有緣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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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itium Media 端傳媒
#即時:「公民廣場案」刑期覆核宣判 】
黃之鋒:6個月監禁;
羅冠聰:8個月監禁;
周永康:7個月監禁。
根據《公安條例》第18條,以及答辯情況、犯案動機等,黃之鋒量刑8個月,羅冠聰10個月,周永康8個月。但因為這是律政司申請的刑期覆核,所以按例子扣減1個月,又因為黃之鋒和羅冠聰已經完成社會服務令,所以最終判刑為:黃6個月,羅8個月,周7個月。
法官表示法庭昨晚10:30-11:00之間收到第一答辯人黃之鋒代表律師韋志達律師行發來的一封信,表示當事人希望將信件內容考慮在內。法官表示如果要批准申請,那麼整個聆訊將重新處理,代表律師即場表示要索取當事人進一步指示再決定。
經過10分鐘的休庭討論,律師表示不希望耽誤法庭,決定法庭不考慮信件。法官質問為何辯方昨晚突然提交信件,但現在突然又說不用考慮。
辯方律師表示,經討論答辯人希望撤回信件,法官表示,這個做法是不恰當的,他亦不會公開信件內容,但由於出現突然情況,法庭需要重新考慮如何處理,休庭半小時。後宣判。
【相關報導】
專訪周永康:http://bit.ly/2dvahAM
專訪黃之鋒:http://bit.ly/2dTQOO4
專訪羅冠聰:http://bit.ly/2vAppEF
圖片:羅冠聰、黃之鋒及周永康於判決前在高等法院門外發言。 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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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遭遇,好比晨鐘暮鼓,警醒我們社會要變,對政治、政黨、議會的思想方式要變,對守護真正的法治和民主、人權自由的信念要更上層樓,失去參選的權利,不但不會阻止他們成為真正的政治領袖,反而正好讓我們走出議會的迷津。

很多很多新的意念要整理,要在激辯中成形,強權打壓不會令我們消沉,苦難與不平已將我們團結在一起,互相扶持,無畏無懼是我們的前路!//


無論是東北案被告囚禁8個至13個月,或重奪公民廣場3子判囚6至8個月,我也認為沒有令人信服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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